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交通事故起诉?

  一、交通事故起诉有哪些赔偿
  
  1、受伤未致残的
  
  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2、因伤致残的
  
  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6项):、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3、死亡的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以下6项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二、交通事故赔偿金额怎么计算
  
  上述三种情况,都可以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
  
  (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交通事故中,区别于不同的情况,涉及到的赔偿范围不一样。很显然,一般伤害并未致残的赔偿相对是比较少,也是比较低的。不过,要是给受害人造成的伤害情况比较严重,甚至导致受害人残疾、死亡的,此时的赔偿项目比较多,另外涉及到的赔偿金额往往也是更高一些的。
  
  
总结:一、交通事故起诉有哪些赔偿1、受伤未致残的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林氏木业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国家规定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间,且在每天工作时间后和节假日的工作,超过工作时间就算是加班,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最近却出现了工厂加班工资不发的情况,那么林氏......


·试用期的代通知金是多少?
      试用期的代通知金是多少?试用期的代通知金的多少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


·河南征地补偿是怎么处理的?
      河南征地补偿是怎么处理的?有关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问题,我国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为了督促各地政府切合实际经济状况制定出合理的经济补偿标准,保障人们的权益。根据各地的相关法律管理条例的......


·拍卖房屋的买卖不破租赁能够继续执行吗?
      拍卖房屋的买卖不破租赁能够继续执行吗根据《合同法》第229条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买卖不破租赁,指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


·童工是未达到法律规定
      童工是未达到法律规定的工作年龄的劳动者,童工是法律明文禁止的,除了一些特殊的行业,使用童工的企业是要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关于童工的年龄法律有明确的规定,童工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


·集资诈骗罪50万判几年?
      非法集资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两种违法行为,集资诈骗有别于前者之处就是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也就是说犯罪分子如果通过集资诈骗手段来骗取老百姓钱财,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归还,这......


一、交通事故起诉?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