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申请工伤认定的部门是哪里?

  申请工伤认定的部门是哪里?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部门是哪里?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等资料。另外,还要提交下列材料:
  
  1)《认定书》复印件,或确立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两人以上旁证证明(证人证言)。
  
  二、工伤认定的范围
  
  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认定的相关情况应当由专业的具备资质的部门来处理,相关情况必须符合条件规定和限制,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和处理不清楚的,还需要聘请律师来进行界定,具体情况下可以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标准来进行认定。
  
  
总结:申请工伤认定的部门是哪里?一、申请工伤认定的部门是哪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之日起30日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设立分公司所需资料包括哪些?
      设立分公司所需资料包括哪些?一、设立分公司所需资料包括哪些?设立分公司所需资料包括以下材料,1、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原件2、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5份)3、总公司的组......


·最新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城市区域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440000元/亩;旱地/园地:220000元/亩;林地:1100......


·在外打工,赶不上土地确权怎么办?
      在外打工,赶不上土地确权怎么办?土地确权是确定未来几十年土地承包关系的重要工作,关系到农户朋友们的切身利益,自然也需要农民的参与配合。特别是在开展农村土地确权过程中,农户必须参与以下......


·一、店面出租违约金一般写多少钱?
      一、店面出租违约金一般写多少钱?店面出租违约金一般写多少钱这个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店面租赁合同违约金一般参照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大概相当于3个月左右租金。如果房东违约提前收回门面,合......


·要约与承诺的区别有哪些?
      要约与承诺的区别有哪些?一、要约与承诺的区别有哪些?1、概念不同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2、意思表示要件不同a.要约内容具体明确;承诺内容应当与要约内......


·债权债务纠纷包括借手机吗?债务纠纷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债权债务纠纷包括借手机吗?债务纠纷的法律程序是什么?生活中经常会发生很多债务纠纷,金钱债务往来很常见的,债务往来的频繁也导致了债务纠纷发生是很正常的,那么在债务纠纷中除了金钱债务还有......


申请工伤认定的部门是哪里?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