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索贿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索贿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1、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4、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不认罪可以定罪吗?
  
  可以的,只有证据就可以定罪。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三、行贿案件的审理时间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并不是说只要犯罪嫌疑人是被索贿的就不可以被追究刑事责任了,所以,犯罪嫌疑人不能以被索贿为由,心安理得的向当事人行贿。如果真的被人索贿的话,那就应该第一时间予以拒绝,而且可以根据当时的情况向公司有关部门投诉。
  
  
总结:一、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索贿的处罚标准是什么?1、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行贿罪是否判处罚金 行贿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中规定的大多数犯罪,其实除了会给予主刑的处罚外,同时还会给予行为人附加刑的处罚,在附加刑当中比较常见的其实也就是罚金和没收财产了。我们知道自然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达到了一......


·一、工伤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工伤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是什么工伤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


·有组织犯罪与集群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有组织犯罪与集群犯罪的区别是什么?一、有组织犯罪与集群犯罪的区别是什么?有组织犯罪与集群犯罪的区别是有组织犯罪并非一定是群集犯罪。《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


·试用期可以被随时辞退么
      试用期可以被随时辞退么不可以。公司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的员工,除非满足相关情形并且需要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后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


·长沙工伤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单位申请工伤鉴定的,应该在职工受伤后一个月内提出,单位不处理,职工也可以通过家属申请。各区的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受理后,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处理,在两个月内出具工伤鉴......


·关联公司法律规制的最大特点是什么?
      关联公司法律规制最大特点是什么?关联公司法律规制最大特点是由两个股东以上成员组成、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担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出现问题需要全部股东倾注所有共同承担责任。关联公司是由两个......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索贿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