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超期羁押没有手续应该怎么办理

  超期羁押没有手续应该怎么办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司法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如何处理,法律规定了三种办法:1、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应当予以释放;2、对于取保候审超过十二个月或者监视居住超过六个月的,应当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3、变更强制措施,如对被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羁押,改为采取取保候审。如果到了法定期限不能办结,对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原则上应当释放。对于还需要继续侦查、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者继续审理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二、如何防止超期羁押的发生?1、切实转变观念,注重实体法的同时务必将程序法等量齐观,从而对超期羁押现象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只有从思想上提高了认识,才能在行动上加以贯彻落实执行,才能有效地自觉杜绝超期羁押现象的发生。2、要严格执行刑诉法关于拘留、逮捕的规定,不够条件的坚决不捕,减少在押人数。这虽然只是一个表层性的解决方法,但也能有效地减少超期羁押现象的发生。3、提高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两种法定强制措施的实用性。为此,必须强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强制性,提高它的利用率,使一些可捕可不捕的犯罪嫌疑人以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方式被采取强制措施。对羁押期限已近期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依法改变强制措施,灵活运用。在我国的案件审理中,案件的办案人员和亲属,应对这类人员的羁押时间进行计算,如超过这类羁押时间的,可以向关押部门进行说明,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确保犯罪人员的合法权益,如案件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延长这类羁押时间。
  
  
  
总结:超期羁押没有手续应该怎么办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商品房有哪些公共面积需要分摊
      商品房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包括:1、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2、套(单元)......


·随着我国科教文卫事业的迅速发展,公民越来越关注自身合法权益的
      随着我国科教文卫事业的迅速发展,公民越来越关注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被别人诽谤这样的情况,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这样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是会构成犯罪,从......


·法律要求反诉提出时间是多久
      在诉讼过程中,可能被告会针对原告提出反诉,这肯定是允许的,但是反诉的提出也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另外还要在法定时间内提出才行。那一般法律要求反诉提出时间是多久呢?下文中,我们就这个问题......


·购房违约金是否交增值税?
      购房违约金是否交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将销售额定义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营改增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


·被非法监视居住怎么办?
      一、被非法监视居住怎么办?被非法监视居住的可以向当地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举报二、拓展知识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为了防止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而限......


·能。进入税务黑名单不影响你参加“社会劳动保险”(社保)
      能。进入税务黑名单不影响你参加“社会劳动保险”(社保),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也不影响你退休领取退休金。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四条老年人依法享有的养老金、医疗待遇和其他待遇应当得......


超期羁押没有手续应该怎么办理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