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公司可以自愿解散
哪些情况公司可以自愿解散
一、哪些情况公司可以自愿解散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愿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由出现时
2、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须股东会特别决议,即由2/3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3、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的。
有其特殊性,表现为:解散只是合并或分立的附属后果,公司的组织机构和营业在一定情况下会继续保留;不需要经过清算程序;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公司或分立公司继受,而不是消灭。合并、分立解散不实行清算的原因,主要在于合并、分立实行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制度。
二、公司解散和公司破产有什么区别吗?
1、实施主体不同
(1)公司解散的执行主体可以是公司自行解散,也可以是主管机关和法院命令公司强制解散;
(2)公司破产是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由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2、适用法律不同
(1)公司解散适用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公司破产适用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3、是否可以重新恢复不同
(1)中国目前暂无规定公司解散后还可以重新恢复公司,进行经营活动;
(2)公司破产时,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达成和解,经法院允许,可以恢复企业并整顿公司,使之可以正常经营活动,反之恢复破产程序。
一般情况下,公司符合解散条件,由公司自行组织清算,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若情况特殊,则法院会介入清算程序。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院受理后,清算程序由法院组织。
总结:哪些情况公司可以自愿解散一、哪些情况公司可以自愿解散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愿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
·饮酒酒驾要怎样处理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
·网络诈骗常见误区是什么?
网络诈骗常见误区是什么?网络诈骗近年来被人们熟知,不管是电视、报纸、广播等等,在社会上揭露网络诈骗的过程,以提醒大众掉入陷阱,同时也教给民众很多防范网络诈骗的方法。但是,仍有很多人......
·构成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既遂怎么判刑?
构成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既遂怎么判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
·一般注册商标转让流程是什么?
一般注册商标转让流程是什么一、转让形式注册商标的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注册商标的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1、合同转让......
·一、醉驾处罚周期是多长时间?
一、醉驾处罚周期是多长时间?醉驾处罚周期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至于具体的周期的时间长短的话,还要看醉酒驾驶的严重的程度以及所造成的人员伤亡的人数和其他的一些损害的后果,比如说......
哪些情况公司可以自愿解散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