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银行卡盗刷判决责任是怎样的?

  一、银行卡盗刷判决责任是怎样的?
  
  银行卡盗刷判决责任是根据数额大小来进行盗窃罪的判断。盗刷银行卡是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看数额。如果是盗窃并使用的,涉嫌是盗窃罪。(注意刑法196条最后一款)盗窃罪数额较低就可构成。
  
  如果是伪造信用卡的,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比如捡到别人的信用卡使用的),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冒用信用卡,数额达到5000元构成犯罪)。
  
  二、《刑法》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是否构成犯罪,还要看具体金额。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数额在 5000元以上的构成犯罪。
  
  在日常生活当中,银行卡对于每个人来说都非常的重要,因为有一些人员利用银行卡来进行消费,但是生活当中确实也存在着很多的人员,利用他人的信用卡来进行消费,在此状况之下,如果是盗窃得到的,那么肯定是违法行为,而且有可能构成盗窃罪。
  
  
总结:一、银行卡盗刷判决责任是怎样的?银行卡盗刷判决责任是根据数额大小来进行盗窃罪的判断。盗刷银行卡是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看数额。如果是盗窃并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离婚调解协议达成后可以反悔吗
      在诉讼离婚当中,调解是必经程序。要是法官不按照规定进行调解就直接作出判决的话,那么属于程序违法。当然,要是调解离婚的话,则要签订一份协议。那么离婚调解协议达成后可以反悔吗?我们马上......


·端午节加班费怎么算?
      一、端午节加班费怎么算端午节法定放假时间一般为每年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当日,允许与周末进行调休。法定节假日: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按上一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调休......


·平房能抵押贷款吗
      可以。以宅基地上的房屋作抵押是有效的。但是,抵押权的效力不能及于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一旦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以抵押房屋的建筑材料作为动产优先受偿。因此,可以提......


·诈骗28万判几年
      诈骗28万,属于诈骗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涉嫌诈骗刑事犯罪,一经定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商标侵权有什么责任
      商标侵权有什么责任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包括:1、行政责任。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无证驾驶撞人轻伤逃逸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撞人轻伤逃逸怎么处罚近年来,交通事故对人们造成的伤害屡见不鲜,可是人们还是没有从中吸取教训,总是做一些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的事情出来,一部分没有证驾驶的人,一旦事故发生之后,......


一、银行卡盗刷判决责任是怎样的?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