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故意毁坏财物法律赔偿依据怎样规定的

  故意毁坏财物法律赔偿依据怎样规定的
  
  一、故意毁坏财物法律赔偿依据怎样规定的
  
  《刑法》第234条规定;
  
  1、有意损害他人财物,三千元以内按照市场上的价格赔付,稍微严重一些的要另外给付一些赔偿金;
  
  2、造成巨大损失的损坏别人的财产物资达到十万元以上的,除了赔偿损失和各种安抚金,还是拘留或者判刑三年,七年或者更长都是有可能的。看具体金额来定;
  
  3、损失一千元左右可以直接到当地的调解部门进行调解,私下解决;
  
  4、故意损害其他人的财产超过百万的,将会面临十年以上的处罚,不仅要赔偿受害者的损失,还要赔偿其带来的各种后果的损失。
  
  二、法院处理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据是什么?
  
  法院处理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据是《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事案件审理时间一般是多久?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
  
  我国的人民法院在对这类人员的处罚时,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处罚这类违法犯罪人员时,还应积极地考虑相关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和赔偿情况综合考虑,对这类案件进行相关的处罚办理。
  
  
总结:故意毁坏财物法律赔偿依据怎样规定的一、故意毁坏财物法律赔偿依据怎样规定的《刑法》第234条规定;1、有意损害他人财物,三千元以内按照市场上的价格赔...#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技术开发合同专利归属原则是什么?
      技术开发合同专利归属原则是什么?对于生产企业来说,技术创新是非常重要的,拥有先进生产技术才能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而复杂技术的开发单靠个人是很难实现的,很多情况都是通过协作的方式共......


·侮辱罪和诽谤罪相同点是什么?
      侮辱罪和诽谤罪相同点是什么?二者都属于侵害名誉权的行为(1)诽谤。诽谤的方式分为两种:一是口头诽谤,二是文字诽谤。诽谤的内容,包括一切有损于他人名誉的事实,如诬蔑他人犯罪、品德不良、素......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被宣告死亡有何条件?
      当我国有些公民离开了居住场所,又因各种意外而下落不明时,与自然人有直接或者间接利害的利害关系人就会向法院宣告死亡,以便解决民事法律关系状态。由于死亡要慎重宣告,那么,根据民法总则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怎么罚?
      毒品对于人身心的危害极大,一旦染上毒瘾,生活将会一团混乱和黑暗,毒品在全世界都是禁止贩卖的,但是现实中还是有很多走私贩毒的违法事件,那么对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怎么罚呢?刑......


·根据法律规定房产过户有什么要求?
      根据法律规定房产过户有什么要求?根据法律规定房产过户有的要求是缴纳相关的税收费用,具体的是关键看房屋是否满2年、卖方是否唯一住房,买方是否首次购房,一般二手房交易需要交纳的税费:买房......


·公租房拆迁中,户口在内的人都可以得到补偿吗?
      一、公租房拆迁中,户口在内的人都可以得到补偿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房拆迁时并不是有户口就有拆迁补偿的,取得公房的所有权,才能获得房屋拆迁补偿款,如果没有所有权的,只能获得......


故意毁坏财物法律赔偿依据怎样规定的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