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加班工资什么时候发放
职工加班工资什么时候发放?加班工资的发放时间通常都是月底或月初,加班工资是和当月工资一起发放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1、加班费属于劳动法中的工资范畴。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2、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3、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二、工人平时加班工资怎么算?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二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三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应以: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按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虽然法律上的要求是当月的工资必须要当月结清,但现实生活中在核算了员工上个月的工资之外,一般都是下月月初才要发放的。如果职工在月初领取上个月工资的时候,发现公司就没有统计加班工资,要及时的和主管人员反映。
总结:职工加班工资什么时候发放?加班工资的发放时间通常都是月底或月初,加班工资是和当月工资一起发放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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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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