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深圳醉驾直接放掉还会被判刑吗?

  一、深圳醉驾直接放掉还会被判刑吗?深圳醉驾直接放掉可能还是会被判刑的,因为交警将醉驾的司机放行而没有采取措施将其关押可能是因为情节不是严重,让司机回去等待通知和处罚。醉驾会构成危险驾驶罪,当事人会承担刑事处罚,公安机关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但如果当事人办理了取保候审,是可以暂时不被关押,等候法庭审理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由此可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嫌疑人是可以取保候审的,但前提是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同时办理相关的取保手续后才可以。醉酒驾驶、飙车等行为将以危险驾驶罪入刑。针对《刑法修正案(八)》5月1日实施,最高检、最高法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以下简称《规定》)提及上述内容。《规定》补充、修改了10项罪名,其中醉酒驾驶、飙车以“危险驾驶罪”入刑。对于醉驾行为,《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同时,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也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
  目前司法实践中以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作为饮酒与醉酒的分界线。每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mg-79mg,属于酒后开车;酒精含量达到80mg以上,属于醉酒驾车。用45分钟缓慢喝下一瓶啤酒,紧接着喝三杯茶,5分钟后测试结果,酒精含量就已达到60mg。如果这时开车,就已是酒驾。而喝完一大纸杯的红酒或白酒,便是醉酒。现行法律规定醉驾处以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受处的行为情节轻微,违法但不构成犯罪。醉驾入刑法后,以后涉嫌醉酒驾驶的人员将面临拘役。专家称,拘役是一种刑罚,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期限更长。总之,醉驾对于现在的社会还是法律都是比较值得被刑事惩罚的违法行为,因为喝醉酒的司机是没有办法和正常人一样及时控制在道路上的危险的,而且司机完全是可以选择喝完酒不开车的,如果司机枉顾法律和别人的安全开车是肯定就是犯罪而被处罚的。
  
  
  
总结:一、深圳醉驾直接放掉还会被判刑吗?深圳醉驾直接放掉可能还是会被判刑的,因为交警将醉驾的司机放行而没有采取措施将其关押可能是因为情节不是严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夫妻未离婚奶奶有探视权吗
      夫妻未离婚奶奶有探视权吗?原则上奶奶没有探视孙子女的权利,探视权是针对孩子的父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


·投标有效期从何时开始到何时结束?
      投标有效期从何时开始到何时结束?投标是很多项目进行之前先要进行的一类行为,由于时间对其影响非常的大,所以投标有效期是非常的重要的,那么投标有效期从何时开始到何时结束是需要您重点关注......


·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什么
      罪名的构成要件都是涉及到了四个方面,包括主体、客体、主观方面以及客观方面,其中有部分罪名的主观方面是比较相似的,但从整体上来看,构成要件的内容却不是完全一样的。那其中寻衅滋事罪的主......


·著作权专利权区别都?
      著作权专利权区别都有哪些一、著作权专利权区别都有哪些著作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所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实用新型......


·监护人解除协议是怎样的?
      监护人解除协议是怎样的?解除监护人先申请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变更,之后提起诉讼。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3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犯罪行为预备行为如何认定?
      犯罪行为预备行为如何认定?犯罪行为预备行为的认定如下,(一)有犯罪预备行为即有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常见的预备行为有5种:1、准备工具;2、练习犯罪的手段,比如说,为了扒窃,......


一、深圳醉驾直接放掉还会被判刑吗?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