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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的原始取得方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的原始取得方式有哪些?
  
  一、土地使用权的原始取得方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原始取得的方式主要是有偿出让和行政划拨。有偿出让是开放以来逐步形成的一种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权成为生产要素,其意义十分重大。行政划拨是建国以来一直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法律特征为:
  
  1、出让方的主体资格特定,只能是国家;
  
  2、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有偿、有期限、附条件的土地使用权转移;
  
  3、土地使用权出让属于要式法律行为;
  
  4、土地使用权出让法律关系是国家与用地者之间的一种资源分配关系,不适用一般民事合同的原则。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主要有协议、招标和拍卖。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是多少?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最高使用年限,就是法律规定的一次签约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土地使用权年限届满时,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具体由出让方和受让方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但不能高于法律规定的最高年限。
  
  1、居住用地70 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三、土地是使用权出让合同包括哪些条款?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通过合同形式予以明确。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书面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在我国现有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实践中,出让合同一般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出让土地的位置、面积、界线等土地自然状况;
  
  2、出让金的数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
  
  3、土地使用期限;
  
  4、建设规划设计条件,也称使用条件;
  
  5、定金及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土地使用权是重要的一种物权,原始取得的方式包括出让和划拨,企业通过出让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权,要缴纳一笔土地出让金,通常情况下,商业、住宅及工业用地都是出让方式获取。而划拨方式是针对政府、公共用地,和出让相比,划拨土地没有使用年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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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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