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企业人员玩忽职守判刑标准是什么

  公司企业人员玩忽职守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公司企业人员玩忽职守判刑标准是什么?
  
  1、构成玩忽职守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据刑或者拘役。
  
  2、构成玩忽职守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情节特别严重”是具体是指:
  
  (1)造成伤亡达到下列规定人数3倍以上的:
  
  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
  
  (2)造成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3)造成前款规定的损失后果,不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致使损失后果持续、扩大或者抢救工作延误的;
  
  (4)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二、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
  
  (4)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4)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5)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6)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处罚。
  
  (7)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处罚。
  
  (8)犯罪嫌疑人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9)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
  
  玩忽职守的判刑范围在法律上规定的很明确,但在不同工作岗位上,玩忽职守会造成的社会影响也不能一概而论。所有的刑事犯罪活动造成的社会影响有轻有重,玩忽职守也不例外,所以对玩忽职守的判刑,要综合考虑的因素也是很多的。
  
  
总结:公司企业人员玩忽职守判刑标准是什么一、公司企业人员玩忽职守判刑标准是什么?1、构成玩忽职守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据刑或者拘役。2、构成玩忽职守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疫情期间不上班算旷工吗?
      疫情期间不上班不算旷工,员工在疫情期间应当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积极参加隔离观察,目的在于避免发生感染的情况,用人单位也应当与员工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可以协商以年休假的形式来进行认定。......


·一、离婚后不来探望小孩可以终止探视权么?
      一、离婚后不来探望小孩可以终止探视权么?不可以的,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将探望权作为一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人权。......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后可以取保候审吗
      由于社会的快速发展,使很多人也越来越浮躁起来,产生的矛盾与冲突也越来越多。有很多斗殴打架的事件也变得频发了起来,有的人下手比较重,导致人重伤,那么,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后可以取保候审吗......


·解除劳动合同失业险自主结算吗
      解除劳动合同失业险自主结算吗?解除劳动合同失业险不是自主结算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2、依法办理了失业保险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3、依法参加了失......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笔迹鉴定的过程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笔迹鉴定的过程在当今社会,医患关系日益紧张已经成为现如今令人不得不重视的问题,在处理医疗损害事故时最重要的是对其进行鉴定,这关系着是否为医生的过错,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具体有哪些履行不能的原因很多,有时是因为标的物已灭失;有时标的物虽然存在,但因为法律上的原因而不能交付,如标的物被依法规定为限制流通物;有时是因为债务人自身的原因不......


公司企业人员玩忽职守判刑标准是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