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事业编员工辞退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事业编员工辞退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一、事业编员工辞退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一)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二)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三)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五)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聘用单位也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二、事业单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吗?
  
  1、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其录用工作人员是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不适用本法。
  
  2、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这类事业单位与职工签订的是劳动合同,适用本条的规定。
  
  3、事业单位如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有的劳动者与单位签订的是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的,就要按照本条的规定执行;有的劳动者与单位签订的是聘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的,就要按照本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另有规定的,就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没有特别规定的,也要按照本法执行。
  
  三、公司可以辞退职工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能够在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话,特别是事业单位内的正式职工,理论上这样的工作是比较稳定的,而且事业单位执行的都是聘用制合同,如果不是因为员工的所作所为已经比较出格,事业单位绝对不会无缘无故的辞退员工。
  
  
  
  
  
总结:事业编员工辞退的法定条件是什么一、事业编员工辞退的法定条件是什么?(一)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二)未经聘用单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公安局37天不批捕不放人吗?
      一、公安局37天不批捕不放人吗?如果刑事拘留满37天,检察院认为应该批捕的,就会发放《逮捕证》;如果认为不需要批捕的,会向公安部门送达《不予批捕通知书》,公安部门在收到《不予批捕通知书》......


·2023年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2022年3月3日发布的《2021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3年1月20日发布的《经济运行回稳向好总量规模再上台阶——2022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河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由于车辆的增多,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越来越高了。发生交通事故后通常需要赔偿哪些方面的费用呢,对此,每个省份关于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规定都不相同。那么,您知道河南省关于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


·达到退休年龄农民工劳动关系的认定是怎样的
      达到退休年龄农民工劳动关系的认定是怎样的如果农民工进城务工的年龄已超过60岁,或者在时单位时不满60岁,但发生意外事故时超过60岁的,在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未领取退休金的情况下,用工单......


·被检察院批捕后能放人不?
      一、检察院批捕后能放人不?批捕即检察机关、法院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决定逮捕的强制措施。批捕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强制措施的必经程序,逮捕的决定机关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由公安机关负......


·工厂星期天不上班算旷工吗
      不算,但是如果答应了没去就算旷工。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首先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其次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也就是说劳动者若不同意......


事业编员工辞退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