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办案时限的规定是怎样的
检察机关办案时限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检察机关办理案件规定
2001年4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八十五次会议通过,检察机关办理案件必须严格执行以下六条规定:
1、举报线索必须统一管理,个人不得私自处理,更不得瞒案不报、压案不查。
2、立案必须严格执行法定的案件管辖、立案条件和程序;撤销案件,必须严格审批手续,不得违反规定立案、撤案。
3、审查逮捕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符合逮捕条件的,应当依法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坚决防止该捕不捕、打击不力;公安机关认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有错误要求复议的,必须更换承办人予以复议。
4、变更、撤销逮捕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不得随意、私自变更、撤销逮捕措施。
5、审查起诉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不得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要求复议的,必须更换承办人予以复议。
6、办理申诉案件必须由两名以上办案人员依法进行,不得私自接待申诉人,不得私自处理申诉案件。
二、检察院办案的时限
1、拘留及批捕决定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
2、审查起诉及补充侦查期限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检察机关办案过程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来进行,这些程序在法律规定中都有严格的期限限制,检察机关办案时限规定,对于在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于被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必要时候可以做适当的延期
总结:检察机关办案时限的规定是怎样的一、检察机关办理案件规定2001年4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八十五次会议通过,检察机关办理案件必须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笔记司法鉴定要多少钱
在平时遇到诉讼案件可能需要进行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在其中扮演了比较重要的角色,而在鉴定中比较常见会是笔迹鉴定,用来看相关的字迹是否存在伪造之类的问题,在进行司法鉴定之后需要向鉴定机构......
·代办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是什么?
代办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是什么?可以让代理人去办理,此时需要自己的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本人在场,但是单位单方解除时不需要本人......
·在离婚官司中关于结婚两年离婚彩礼退吗?
在离婚官司中关于结婚两年离婚彩礼退吗?这个问题很多离婚的人都会提起,彩礼是什么,我们认为彩礼是排除了所有利益的唯一清白的钱财,彩礼一种形式的体现,那么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这个问题。......
·三方股东合作协议书应注意什么?
三方股东合作协议书应注意什么?一、三方股东合作协议书应注意什么重大决策的制定。谁控制了董事会,就控制了公司,拥有对重大决策的制定权。大股东可以很容易做到控制董事会。通常,股东协议......
·保险公司拒赔的情形有哪些?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4、被保险人财产,或在被保险人机动车上的......
·非法拘禁罪立案的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拘禁罪立案的标准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规定(试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非法拘禁持......
检察机关办案时限的规定是怎样的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