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后重婚罪追诉时效是多久

  一、离婚后重婚罪追诉时效是多久?
  
  重婚罪的追溯时效是5年,《刑法》弟258条: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2年,所以重婚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另须指出的是:在重婚罪追诉时效的确定上,应注意第八十九条的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刑法关于追诉时效,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中国刑法还规定,在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无效婚姻的情形
  
  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三、重婚罪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有的时候原配会认为自己已经跟对方离婚了,所以,即便即便在离婚以后才发现对方早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已经跟别人结婚了,但这种时候自己已经失去了起诉的主体资格,实则不然,不要说自己原来跟当事人是夫妻关系,其他任何无关人员都能举报重婚行为。
  
  
总结:一、离婚后重婚罪追诉时效是多久?重婚罪的追溯时效是5年,《刑法》弟258条: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2年,所以重婚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另须指出的是: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关于征地补偿的有关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征地补偿的有关规定是怎样的?对于国家行政机构,为了实现当地城区建设的需要,是可以按照既定的规定,征收属于公民依法获得的土地使用权的,根据现行法可以知道,在征收土地之后,被征收......


·销售有毒食品罪既遂一般判几年?
      销售有毒食品罪既遂一般判几年?销售有毒食品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


·物业法对物业费的规定有哪些?
      物业法对物业费的规定有哪些?一、物业法对物业费的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分为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有哪些?
      在我们的生活中,因不清楚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一些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经常会跑冤枉路。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究竟有哪些呢?此外,在实践中,哪些劳动争议可以一......


·如果已经就离职补偿达成一致
      如果已经就离职补偿达成一致,且明确表示放弃其他权利,双方再无其他争议的,虽然可以申请仲裁,但仲裁会面临败诉的结果。即程序上的权利还是有的,但是实体上的权利视为双方已经达成一致了,劳......


·在法院开庭前必须收监吗
      一、在法院开庭前必须收监吗收监是在法院判决犯罪嫌疑人有期徒刑后才会进行的,所以刑事案件到法院后应该是进行审理,而不是对犯罪嫌疑人直接收监。二、对收监的要求是什么收监,指关进监狱。羁......


离婚后重婚罪追诉时效是多久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