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挪用资金罪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挪用资金罪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
(4)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4)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5)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6)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处罚
(7)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处罚
(8)犯罪嫌疑人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9)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
不同工作人员挪用公司资金的目的都是不一样的,如果是因为家里面有急事,像这种情况下挪用资金在三个月之内能够归还的,也有可能不被追究刑事责任。可是挪用资金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经本本单位发现以后,只要单位的公安机关报案就必须要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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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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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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