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不服仲裁诉讼代理合同纠纷可以申请撤销吗?

  不服仲裁诉讼代理合同纠纷可以申请撤销吗?
  
  一、不服仲裁诉讼代理合同纠纷可以申请撤销吗?
  
  对不服的仲裁裁决从新申请诉讼,只能向仲裁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冲裁裁决,然后根据双方协商或者起诉解决。撤销必须要证明原仲裁存在违法事由或者重要事实,否则极难成功。
  
  二、仲裁法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三、申请仲裁需要什么材料?
  
  1、仲裁申请书
  
  (1)自然人应当签名;
  
  (2)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加盖公章。
  
  2、合同正本或副本(提交副本的应出示合同正本)
  
  3、仲裁协议(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
  
  携带原件供核对。
  
  4、身份证明
  
  (1)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2)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3)其他组织提供该组织成立的批准文件或能够证明其主体资格的材料。
  
  5、授权委托书
  
  (1)须列明委托事项和具体代理权限,有授权者的签字或盖章,并注明授权日期。
  
  (2)代理人是律师的,应提交律师事务所函;代理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6、证据材料
  
  应当附证据材料清单;所有证据材料应当编好页码及证据序号。
  
  7、申请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则需提交如下资料:
  
  (1) 财产保全申请书或证据保全申请书;
  
  (2)书面指示本委向哪一具体法院转送;
  
  (3)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8、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注: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综合上面所说的,仲裁裁决也是属于处理案件的判决结果,对于这个结果如果一方不服的话,完全是可以进行撤销此判决,从而再向法院进行起诉,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提出来,如果超过了时间,那么法院将不会再进行受理。
  
  
  
  
总结:不服仲裁诉讼代理合同纠纷可以申请撤销吗?一、不服仲裁诉讼代理合同纠纷可以申请撤销吗?对不服的仲裁裁决从新申请诉讼,只能向仲裁所在地中级人民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自然人借贷的指示交付规定是什么?
      自然人借贷的指示交付规定是什么?自然人借贷的指示交付规定是指示交付是指标的物由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标的物的实际交付。《物权法》第2......


·在我国如何保证工程质量品质
      在我国如何保证工程质量品质在日常生活当中,建筑工程从施工到完成以后所耗费的心血都是非常大的。所以说如果在工程质量检验过程当中出现了问题的话,对于从事建筑工程的相关人士来说,肯定所面......


·离婚补偿费什么时候给 ?
      离婚补偿费什么时候给?一、离婚补偿费什么时候给离婚过错补偿什么时候给,要依据离婚的方式而定,如果是起诉离婚的在起诉离婚时提出,如果是协议离婚的,按协议的时间给付。《中华人民共和......


·关于婚前财产是怎么规定的
      一、关于婚前财产是怎么规定的?婚前财产是结婚前一方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取得的婚前财产归其所有,除非书面约定,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民法典》规定婚前财产属夫妻之一方所有;......


·银行收到他项权证多久下款?
      我们现在很多的年轻人在结婚时,都已经是有房有车,条件也比当年的父母不知道好多少。不仅要有房,还需要有一个大房子,我们会发现,新开发的商品房住宅,除了公寓以外基本上不会低于80平米。银......


·上市公司的上市条件有哪些
      上市公司的上市条件有哪些(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二)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经营合法、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三)上市......


不服仲裁诉讼代理合同纠纷可以申请撤销吗?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