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故意杀人罪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杀人的行为并不一定就会构成故意杀人罪,还有可能是过失致人死亡罪以及其他的犯罪。而要想成立故意杀人罪,就需要满足法律中规定的故意杀人罪成立的条件。接下来,我们就为您相信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一、故意杀人罪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是:
  (一)主体要件。年满14周岁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能构成本罪。
  (二)主观要件。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即有动机,杀人动机不同,反映出行为人不同的主观恶性,对于其量刑有重要作用。
  (三)客体要件。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人的生命权。
  (四)客观要件。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这种行为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
  简略的说年满14周岁有刑事责任能力人主观上有杀人动机,客观上实施了杀人的行为,后果上造成被害人死亡,即为故意杀人罪的成立。
   二、故意杀人罪怎么处罚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故意杀人罪的,情节严重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如:
  (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
  (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
   2、情节较轻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
  (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
  (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
  (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
  (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但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杀人行为只有符合了法律中规定的故意杀人罪成立的条件后,才能以此罪定罪,然后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要是确认犯了故意杀人罪的话,又该如何处罚犯罪分子呢?这就需要根据实际的犯罪情况进行处罚了。
总结:杀人的行为并不一定就会构成故意杀人罪,还有可能是过失致人死亡罪以及其他的犯罪。而要想成立故意杀人罪,就需要满足法律中规定的故意杀人罪成立的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一、建设工程承包的禁止行为包括哪些?
      一、建设工程承包的禁止行为包括哪些?  《建筑法》第24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


·交通死亡事故全责缓刑是怎么判的
      交通死亡事故全责缓刑是怎么判的一、交通死亡事故全责缓刑是怎么判的交通事故判缓刑几率要看案件情节和悔罪程度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债务人死亡怎么追回欠款
      债务人死亡怎么追回欠款找其继承人索要。债务人死亡后去法院起诉怎样确定被告(一)原告起诉时,已经死亡的债务人不能列为被告。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起诉时,原......


·公司合法辞退员工有哪些条件
      公司合法辞退员工有哪些条件1、即时解除(因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


·同居等于重婚?
      同居等于重婚?在离婚率升高的今天,一对夫妻出现“出轨”、“婚外情”等现象并不奇怪,很多人在婚姻期间甚至与第三方同居,现代社会的工作压力大,夫妻之间工作分开,两地分居的情况越来越普遍......


·不领结婚证可以生孩子吗?
      不领结婚证可以生孩子吗没有领结婚证,办了酒席也不是法律承认的夫妻关系,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有一天过不到一起了,法院是不受理为离婚案的。没有领结婚证就生育孩子属于违反《人口与计划生......


故意杀人罪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