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律师费是怎么收取的?

  民事诉讼律师费是怎么收取的?
  
  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就民事纠纷提起诉讼的,要通过代理律师起草起诉书。律师事务所会根据案件类型收取一定的律师费,那么民事诉讼律师费是如何收取的?律师费的承担有哪些原则可以参考?下面我们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吧。
  
  
  一、民事诉讼律师费用是如何收取的?
  
  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标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标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2、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3、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4、代办公证: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5、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6、律师调查:按调查事项协商收费。
  
  二、民事诉讼律师费承担原则是什么?
  
  对律师费等费用承担的制度设计不能搞“一刀切”,应进行理性思考,遵循客观规律,循序渐进。一般来说,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可以得到赔偿;
  
  2、并不是所有民事诉讼的律师费用都由败诉方负担,一般在侵权诉讼等类型案件中才可以考虑“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3、律师费用的赔偿范围应当限定于必要的合理支出之内。
  
  三、民事诉讼律师的工作内容有哪些?
  
  1、接受当事人委托,就各类合同纠纷、侵权纠纷、权属纠纷及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纠纷代为进行民事诉讼;
  
  2、接受当事人委托处理一些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并代为进行民事诉讼;
  
  3、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作为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去解决一些适用特别程序(如选民资格案件,公示催告等)审理的纠纷案件;
  
  4、接受当事人委托处理一些劳动争议、保险纠纷、票据纠纷案件并代为进行民事诉讼;
  
  5、负责起草诉讼文书;
  
  6、负责调查收集证据材料;
  
  7、负责就诉讼进程出具法律意见;
  
  8、参加法庭审理和调解。
  
  综上所述,在民事诉讼领域,律师的工作内容非常广泛,包括起草民事起诉书、收集和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参加法庭审理等。民事诉讼律师费用收取一般要结合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及消耗时间等因素。目前关于律师费没有统一标准,具体要看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
总结:民事诉讼律师费是怎么收取的?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就民事纠纷提起诉讼的,要通过代理律师起草起诉书。律师事务所会根据案件类型收取一定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在我国高空坠物的解决方法包括哪些?
      在我国高空坠物的解决方法包括哪些?高空坠物,在我国确实是一个非常危险的现象。因此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需要格外的注意高空坠物带来的危害,从而避免高空坠物带来的责任。实际上,很多人都想要......


·离婚房子给孩子未过户是否可以进行出售
      在婚姻关系过程当中,如果夫妻双方的感情破裂的话,那么最主要的矛盾就是夫妻双方本人。如果有孩子的话,那么双方对于孩子并没有什么恶意,所以有一部分夫妻在离婚针对房产的过程当中,不管是通......


·一、工资不按时发随时辞职可以吗?
      一、工资不按时发随时辞职可以吗?可以申请辞职。另外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克扣工资为由被迫辞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


·最新未签劳动合同用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未签劳动合同用工赔偿标准是什么按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怎么办理医保转移手续
      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注销手续,然后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凭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合)凭证》以及原参保地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填写所在省份的《省医疗保险......


·无偿兼职合同怎么签订?
      无偿兼职合同怎么签订?一、无偿兼职合同怎么签订?无偿兼职合同需要根据双方的自愿的来进行签订,做兼职,通常以小时计酬,实际上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可要求签署劳动合同,也能订立口头协议......


民事诉讼律师费是怎么收取的?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