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征地拆迁考核管理办法具体是什么

  征地拆迁考核管理办法具体是什么 征地拆迁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为加快--征地拆迁工作,提高干部及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争优创先、攻坚破难,征迁工作实行领导牵头,分工负责,分层落实的机制,确保按时完成征迁工作任务。经研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参加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的干部、工作人员、村(居)两委干部。
   二、征地考核内容与要求
  1、对红线内征地召开村两委会议达成书面意向,再向村民代表会议通报;
  2、完成红线内征地范围堪界定桩,开挖边沟;
  3、完成红线内征地界桩或边沟范围内房屋、土地面积进行丈量、清理、登记造册,由被征(用)地单位(或个人)书面确认,签字盖章,并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
  4、按征地协议进行结算款项、兑现付款;
  5、完成集体资产的款项结算、兑现付款;
  6、完成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
   三、拆迁安置考核内容与要求
  1、召开拆迁安置领导小组会议;
  2、召开村(居)拆迁安置户主动员大会;
  3、完成被拆迁房屋丈量、清理工作,丈量结果在房屋
  拆迁范围内向被拆迁人公示(时间五天);
  4、签订拆迁协议,支付补偿费;
  5、完成旧房拆除;
  6、完成建房分户报批;
  7、完成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
   四、奖罚措施
  完成征地任务参加人员每人奖励--元,提前完成任务再奖励每人每天--元。
   五、公示工作程序及要求
  1、拆迁工作完成后要做调查后,调查表经复核合格后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对于被拆迁人申请有遗漏的,应予以修正、更改。
  3、项目负责人严格履行职责,坚决杜绝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以上内容就是我们针对“征地拆迁考核管理办法”给您做的具体分析。拆迁管理办法是针对征地拆迁项目的工作人员制定的,该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和相关考核方式,当然,做得好的员工也会根据该管理办法进行表扬。
总结:征地拆迁考核管理办法具体是什么征地拆迁考核管理办法一、考核范围和对象为加快--征地拆迁工作,提高干部及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争优创先、攻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一、离婚了给抚养费不让看孩子吗?
      一、离婚了给抚养费不让看孩子吗?离婚了给抚养费应当要求看孩子,是可以享受探视权的。如果在离婚时有约定,判决书里确认了,根据判决书的确定行使探望权。如果对方不协助,可以起诉到法院强......


·没有认定工伤能工伤鉴定吗
      没有认定工伤能工伤鉴定吗1.不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


·医疗事故纠纷行政裁决的规定有哪些
      医疗事故纠纷行政裁决的规定有哪些?一、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医患纠纷可以通过三种途径解决:1、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


·彩礼钱包括了什么,结婚彩礼有哪些?
      如今,很多人在结婚的时候都会要求男方家支付一定的结婚彩礼,而这个结婚彩礼中不仅包括了现金,还包括了一些其他的东西,到底彩礼钱包括了什么?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网络诈骗罪如何量刑处罚
      网络诈骗罪如何量刑处罚对网络诈骗的处罚往往也就是按照《刑法》中关于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不过此时需要考虑到实际的数额和情节,做到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才行。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什么情况可以在原告地起诉离婚
      民事纠纷一般是向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诉讼离婚来讲也不例外。但实践中,由于夫妻一方起诉离婚时,被告可能情况比较特殊,如被监禁或者在部队服役的。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在原告......


征地拆迁考核管理办法具体是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