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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证据与补强证据的区别是什么?

  间接证据与补强证据的区别是什么?在罪案的发生时候,警察有可能找不到直接证据去对罪案定性,那么间接证据与补强证据在定罪的过程中就发生很大的作用了,那么如此相近的它们在定案过程中有什么区别呢?间接证据与补强证据的区别有几个方面呢?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一、间接证据具有独立性,补强证据具有依赖性通过概念可以知道间接证据是不能单独直接证明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具有依赖性;而补强证据是可以单独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同是增强或担保主证据证明力的证据,能单独证明案件主要事实这一特性表明其具有独立性。二、案件事实证明力度的区别间接证据只能证明案件事实中的某一情节片段,同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查明案件主要事实,说明它的证明力是有缺陷的,即证明力不足;而补强证据单独就可证明案件主要事实,不过因为案件中主证据需要它的补强才能弥补证明力弱小的问题,它是服务于主证据的。所以间接证据与补强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作用是不同的。三、在证据链中地位的区别间接证据:虽然具有依赖性,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但在很多没有直接证据加以证明的案件中,只要各个间接证据合法且相互之间不矛盾、充足并能够互相衔接、互相协调一致、互相印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锁链,也可以证明案件事实;而补强证据虽然具有独立性,但它的作用就是辅助主证据,帮助它弥补证明力弱小的缺陷,增强或担保主证据,共同对案件主要事实加以证明。其虽然具有独立性,但它没有独立存在的意义,只是服务于主证据,没有补强证据的主证据不可能成为定案的依据。直接证据:按照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对象的关系来划分,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如结婚证、房产证。一般说来,直接证据的可靠性大,证明效力强。直接证据不需要仰仗任何其他事实的证明,就能够显示某项争议事实的存在的证据。由此可见,间接证据与补强证据的区别是根据自己的特性在罪案的定性中各自发挥自己的作用来定的。间接证据可以与其他证据结合论证主要事实证据,对于没有直接证据的案件中,更是发挥很大做的作用,它能形成证据链,弥补没有实物证据的缺陷;补强证据可以增强主证据的有力性,它们都为复杂的案件最终定罪发挥着非常大的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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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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