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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是什么?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是什么?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的一般内容:
   一、制定目的:
  为了充分发挥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小组的职能,在建设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加强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及时有效地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使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应接受上级指导:
  本企业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接受县、乡工会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
   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任务:
  调解职工纠纷,并通过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
   四、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应遵守的原则:
  (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
  (二)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三)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申请仲裁和诉讼。
   五、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的目标: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应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充分说理,消除隔阂,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
   六、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的流程:
  调解纠纷应进行登记,制作笔录,妥善保存以便备查,如当事人要求上转,应尊重当事人的意见,转递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
   七、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必须遵守的纪律:
  (一)不得循私舞弊;
  (二)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三)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
  (四)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五)不得请吃受礼。
   八、劳动争议发生时,具体操作办法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执行。
  在制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时可以借鉴以上具体内容,并根据自身的特点,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法律基础进行制定,以达到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言行进行约束的目的。当然以上内容还是很不完整的,如果在制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中还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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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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