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单身想收养孩子该怎么办

  单身想收养孩子该怎么办一、单身想收养孩子该怎么办
  单身是否可以收养孩子,我们可以先看看我国法律中的相关规定。《民法典》对收养人以及被收养人的条件都作了一些具体的规定,其中:
  (一)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零九十九条?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条?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零一条?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二)被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二、收养孩子的程序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要求,只要满足收养人的条件都可以收养孩子,各地办理收养的流程大体相同,但不同的收养情况办理收养孩子的手续和材料却是不同的。以下将详细为您介绍。
  (一)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需要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收养登记申请书(收养原因和被收养人的情况);
  2、收养人出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结婚证;
  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证明;
  4、县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收养人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5、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6、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
  7、公告(刊登在收养登记机关所在地的报纸上,公告期60天);
  8、相片4张(其中单人照半寸每人1张,三人照或两人照一寸1张);
  (二)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送养的需要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单方送养;
  2、收养人出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结婚证;
  3、收养人收养和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4、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再生育子女;
  5、根据送养方和收养方的意愿可签订收养和送养协议。
  除了以上情况外,根据被收养对象情况还有一些不同的规定,如收养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无子女的限制等。
  我国的法律中并没有限制单身人士收养小孩,但也只有符合条件的单身人士,才具有收养小孩的资格。而要是单身想收养孩子的话,则一定要先看一下自身是否满足收养的条件,之后再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或收养公证。
总结:单身想收养孩子该怎么办一、单身想收养孩子该怎么办单身是否可以收养孩子,我们可以先看看我国法律中的相关规定。《民法典》对收养人以及被收养人的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老人在什么情况下立的遗嘱有效
      老人在什么情况下立的遗嘱有效一、老人在什么情况下立的遗嘱有效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


·承租人商标侵权出租人责任是什么?
      承租人商标侵权出租人责任是什么?有监管作用。1、如果承租人在出租人的出租房内违法,且出租人尚未对承租人进行登记的,或者已作登记但因管理不到位或者发现隐患不报告公安机关的,那么出租人应......


·在我国抗辩权形式主要有几种 我国公民在行使抗辩权的时候,那
      在我国抗辩权形式主要有几种我国公民在行使抗辩权的时候,那么自己所抗辩的事物肯定是和对方请求的事务所相对的。而且法院依法支持我国公民行使抗辩权,也是在满足一定条件之后才可以的。对于......


·共同财产分割法律案由有哪些规定?
      共同财产分割法律案由有哪些规定?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


·房产税征收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
      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的普及程度越来越高。国家为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为了减少一人持有多套房产,从而出台了房产税征收管理办法来进行限制。那么房产税征收管理办法都包含什么?下面我......


·钢结构工程质量保证期是什么?
      钢结构工程质量保证期是什么?在我国一直非常重视工程质量的问题,因为工程质量的问题,直接影响到在工程投入后事故的发生率,发生事故后会给很多人带来身体的损失,造成的后果极其严重,带来的......


单身想收养孩子该怎么办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