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除斥期间是不是绝对期间?

  除斥期间是不是绝对期间? 一、除斥期间是不是绝对期间
  除斥期间不是绝对期间,可以分为法定除斥期间和约定除斥期间。前者由法律直接规定,后者允许当事人根据法律自行约定。甚至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由一方向对方单方提出一合理期限。例如,中国《合同法》第95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这一规定明确了合同解除可以由法律规定除斥期间,也可以由当事人直接约定除斥期间,并允许在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未约定期限时由对方催告确定合理期间。
   二、除斥期间的特点
  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这些形成权(有学者认为,除斥期间也适用于支配权和请求权,如建设用地使用权70年的期间就是除斥期间)。
  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
  4、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
  所谓除斥期间,是指法定的权利固定存续期间,权利人在该期间不行使权利,该期间经过后即发生权利消灭的法律效果。除斥期间为固定的不变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问题。因而,权利人如欲保全自己的权利,就必须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权利,否则,该期间经过后,权利人的实体权利本身便发生消灭。
  以上内容就是我们针对“除斥期间是不是绝对期间”给您做的相关分析。从以上内容中我们不难看出,除斥期间不是绝对期间,它有着自己明显的特点,在时间的长短上是不可以改变的,是法定的,当事人在知道相关事由时,是可以在除斥期间行使权力的,一旦,除斥期间过去,就没有权力救济了。还有不懂的地方,您还可以咨询。
  
  
  
总结:除斥期间是不是绝对期间?一、除斥期间是不是绝对期间除斥期间不是绝对期间,可以分为法定除斥期间和约定除斥期间。前者由法律直接规定,后者允许当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欠钱不还的人不回信息怎么办
      欠钱不还的人不回信息怎么办协商还款不成的可起诉处理,收集对方的身份信息,收集借款证据,比如说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记录或者是聊天记录之类的向法院起诉。二、借钱不还有什么法律后果1、到......


·商品房土地使用期限是多少年
      商品房土地使用期限是多少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商品房的交易越来越多。不仅是商品房,其实所有的房子都离不开土地,盖房子首先需要获得土地使用权,但是您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年限的。......


·一方拒绝离婚怎么解决?
      一方拒绝离婚怎么解决?一、一方拒绝离婚怎么解决?离婚可协议或诉讼离婚。如果是女方想要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一般先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可以起诉离婚。协议离婚在户口......


·意图行贿的行为没有实施构成行贿罪吗?
      一、意图行贿的行为没有实施构成行贿罪吗?意图行贿的行为没有实施是不会构成行贿罪的,此时不满足行贿罪之中的任意一个要件,行贿罪的构成要件是具体如下:1.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


·借条没有写日期有效吗
      借条没有写日期有效吗?民间借贷的当事人一般不会选择签订较为复杂的借贷合同,往往就是签订一份借条了事,但由于缺乏相关的知识,因此导致借条上面没有写明具体的日期,那这样借条没有写日期有......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二、财产处理:⑴存款: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⑵其他财产:lg柜机空调、长虹液晶电视、海尔洗衣机、海尔冰箱各一台归女方所有;沙发一套、新大洲本田125摩托一辆、......


除斥期间是不是绝对期间?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