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我国有传闻证据规则吗

  我国有传闻证据规则吗? 我国有传闻证据规则吗?
  对于中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证人不愿作证、审判中大量使用书面证言的问题,传闻证据规则具有可资借鉴的意义。在中国的刑事诉讼中,为保障程序的公正性和诉讼的对抗性,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确立合理的传闻证据规则,并规定适当的例外,所以我国的刑事诉讼中至今未确立传闻证据规则。
   传闻证据规则的含义
  传闻证据规则又称反传闻规则,是指在审判中一般不能采纳传闻证据,已经在法庭上提出的,不得交陪审团作为评议的依据。有学者认为,传闻证据规则是英美法系独有的规定,大陆法系从来无类似的规定。这种观点若在早期来说是正确的,传闻证据规则确实为英美法系所创,在同时期的大陆法系并无传闻规则。
   传闻证据规则的理由与功能
  关于设立传闻证据规则的理由,存在着诸多说法。证人陈述证言通常必须遵守三大条件:宣誓、到庭以及接受交叉询问。庭审采用对抗式,证据由一方提出,而由另一方进行反驳,对证人的交叉询问可以说是其中最重要也是最精彩的一环。特别是反询问,通过质疑证人的可靠性、揭露证言的虚假性,能够更好地发现事实的真相。如果采纳传闻证据,原陈述人就不用出庭作证,另一方当事人就不能(通过律师)对他进行反询问,其感知能力、记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是否诚实都得不到审查,而这些都是构成证言可靠性的基本元素。当然,传闻证据规则的这条理由并非强调证言真实性的保障,而是强调当事人反询问的程序性权利的保障。
  综上所述,我国至今并未确立传闻证据规则,但传闻证据规则对案件的审判确实具有比较重要的意义,我国可以选择学习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早日设立这样的制度来完善我们的法律。
  
  
  
总结:我国有传闻证据规则吗?我国有传闻证据规则吗?对于中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证人不愿作证、审判中大量使用书面证言的问题,传闻证据规则具有可资借鉴的意...#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行使抵押权时应注意什么
      行使抵押权时应注意什么1、首先注意担保物权的保存时间。在我国,债权的诉讼有效时间一般为三年,因为担保物权在一定性质上属于物权,所以不会受到诉讼时间的限制。根据现行的担保司法解释,相关......


·刑事诉讼是针对违反犯罪分子而言,通常都是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
      刑事诉讼是针对违反犯罪分子而言,通常都是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所发起的,旨在对犯罪分子进行量刑与处罚。但是,我国新出台的刑事诉讼法确定了三类可免于起诉的情况。那么到底刑事......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标准是什么?质量问题是如今关注比较多的话题,建筑物的质量问题对人身安全的威胁性很大,因此人们非常担心很多建筑物的质量是否合格。买楼房的考虑因素就包括楼房建造质量......


·一、交通事故一方不愿处理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一方不愿处理怎么办?1、未涉及人员伤亡:交通事故对方不配合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邮寄肇事方,然后到法院起诉,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


·关于故意伤害罪的后果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的后果是什么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


·一、离婚起诉不起诉财产分割法院是否会立案?
      一、离婚起诉不起诉财产分割法院是否会立案?符合立案条件的话法院就会立案,财产分割只是离婚双方要做的财务安排,但不影响离婚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起诉......


我国有传闻证据规则吗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