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山东省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是什么?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负责判断交通事故责任,然后以此为根据划分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然而很多人对交通事故责任比例没有明确的概念,本文将着重讲解山东省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
  
  
  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由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比例为根据制定的各当事人赔偿比例,但交通事故责任比例并不等于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山东省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可分为两种情况。
  
  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
  
  其他情况下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的赔偿责任。
  
  2、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4、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对超过最低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赔偿。
  
  二、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6、属于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应根据《民法典》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视具体情况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
  
  7、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山东省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大致分为两种情况,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和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当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机动车往往承担责任,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具体责任判定由专业人士负责,有疑惑可咨询律师。
  
  
总结: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负责判断交通事故责任,然后以此为根据划分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然而很多人对交通事故责任比例没有明确的概念,本文将着重讲解...#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股东大会决议书怎么写
      股东大会决议书怎么写一、股东大会决议书怎么写股东大会决议书_____________________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于____年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召开第______次股东大......


·一、离婚老婆不抚养小孩不想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老婆不抚养小孩不想给抚养费怎么办?离婚的时候女方不想要孩子抚养权,又不想给付抚养费的,男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四......


·劳动仲裁后多久出裁决?
      劳动仲裁后多久出裁决?一、劳动仲裁后多久出裁决?劳动仲裁后一般来说四十五日会结案,案情复杂的不能超过六十日。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审理时限及先行裁决】仲裁......


·继承房产是否要交税,继承房产要交税吗?
      公民在继承房产的时候,无论是通过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其实都是能够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的。但日后要想对继承的房产做出处分的话,则就需要办理继承房产的过户。那么此时,继承房产是否要交税呢......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能继续羁押吗?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能继续羁押吗?一、什么是羁押期限羁押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在终审判决前的暂时关押。羁押不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而是刑事拘留和逮捕的附带性后果。......


·欠债不还可以申请拘留夫妻吗?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欠债不还可以申请拘留夫妻吗?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一、欠债不还可以申请拘留夫妻吗?如果对方欠钱不还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对方执行债务。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当......


山东省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是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