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娃娃房主是否具有房产资格

  离婚双方协商将房子赠与给孩子。那么,孩子是否具有房产资格呢?
  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六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所以,孩子虽然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但是父母的赠与行为对他(她)来说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九条分别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的,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应当认定为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的,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经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的,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为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赠与物给未成年人的,应当认定为赠与物为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
  这两条法律的规定说明,父母将房产过户到小孩的名下是完全符合法律归于赠与的相关规定。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所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一旦房屋过户到小孩的名下,那么即使小孩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那么也还是房屋的产权人,一样受到法律的保护。
总结:离婚双方协商将房子赠与给孩子。那么,孩子是否具有房产资格呢?  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六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一、合同到期不续签证明材料有哪些?
      一、合同到期不续签证明材料有哪些?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了的证明材料主要是退工单以及劳动合同终止协议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相关知识:(一)用人单位必须在合同期满前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


·一、出轨对分割共同财产的影响是什么?
      一、出轨对分割共同财产的影响是什么?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首先要确定该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


·拒绝社会抚养费后果
      拒绝社会抚养费后果根据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


·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是多少平米?
      据了解,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一、农村宅基地用地标准:占用农用地每处不超过200平方米(0.30亩),占用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每处不超过233平方米(0.35亩)。二、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


·网络诈骗浙江需要判多少年
      网络诈骗,也是诈骗罪,对于诈骗罪来说,一般达到三千元的话就是起刑点了。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


·下班时间炒菜切到手算工伤么?
      下班时间炒菜切到手算工伤么?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


娃娃房主是否具有房产资格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