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对于不动产,我国采取的都是登记主义,也就是需要所有人到相关部

  对于不动产,我国采取的都是登记主义,也就是需要所有人到相关部门办理不动产的登记之后才能进行确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涉及到一些费用的收取,那么实践中哪些情形要收取不动产登记费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形要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日前,财政部发出《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了不动产登记收费政策。《通知》规定,不动产登记费将按件定额收取,六类情形权利变更时需交登记费,这六种情形在国土资源部和县级及以上地方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时需要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或海域使用权;
  
  (二)无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宅基地使用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林地的使用权;
  
  (四)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地役权;
  
  (六)抵押权。
  
  据悉,国土资源部与县级及以上地方的不动产登记费收入,将分别全额上缴中央国库与地方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对违规多征、减免或缓征收费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二、免收不动产登记费的八类情形
  
  财政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收取、免收与减收不动产登记费的具体情形。通知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按规定收取不动产登记费后,原相关部门收取的土地登记费、房屋登记费、林权证工本费以及其他涉及不动产登记、查询、复制和证明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通知指出,对下列八种情形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农用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
  
  (三)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国有农用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生产,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登记的;
  
  (四)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导致土地、房屋等确权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
  
  (六)因行政区划调整导致不动产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房屋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
  
  (七)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
  
  (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免收的其他情形。
  
  虽然很多时候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但我国法律中同时也规定了八种免收不动产登记费的情形,各位也是可以从上文进行了解的。具体收取不动产登记费的标准是怎样的,我国作出了统一的规定,各位可以到相关政府部门进行了解。
  
  
总结:对于不动产,我国采取的都是登记主义,也就是需要所有人到相关部门办理不动产的登记之后才能进行确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涉及到一些费用的收取,那么实...#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劳动合同到期降薪续签如何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降薪续签如何赔偿?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供给的新劳动合同降低薪资,劳动者不续签的话,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的话......


·偷税漏税怎么举报?
      偷税漏税怎么举报?一、偷税漏税怎么举报?1、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由于国税地税管辖范围不一致,您要注意弄清楚举报内容涉及的税款属于哪个税务机关管辖。举报中心举报的范围......


·间谍罪的量刑标准具体是什么
      间谍罪的量刑标准具体是什么一、间谍罪的量刑标准具体是什么犯间谍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是指虽然参加间谍组织,但未......


·在疫情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在疫情期间工资如何发放?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


·房产遗产税如何征收怎么算
      不知道您是否了解遗产税,遗产税征收的对象是遗产中包含的财产的费用,是对所继承财产的限制,而对于不同的财务,所收的税也是不同的,相信您也听过对于房产是如何收取税费的,国家对于这些也是......


·专利侵权损失赔偿额怎么计算
      专利侵权损失赔偿额怎么计算在因为专利侵权行为给专利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失时,专利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作出相应的赔偿。但是在计算专利侵权损失赔偿额的时候,不少人就犯难了,因为不知道应该如何......


对于不动产,我国采取的都是登记主义,也就是需要所有人到相关部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