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程序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程序 一、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程序
   1、申请调解。
  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2、受理调解申请。
  调解组织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及时对调解申请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开展调解。
  调解组织根据案情指定调解员或者调解小组进行调解,调解应当自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结束。但是,双方当事人同意延期的可以延长。
   4、调解协议的仲裁审查确认。
  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共同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查确认申请。
   5、告知申请仲裁的权利。
  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未经仲裁审查确认且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的内容
   1、首部
  (1)标题。居中写明:“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分别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果申请人、被申请人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和住所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如果申请人、被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在其项后写明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3)事由。
   2、正文
  (1)调解请求。简要写明申请人提出调解的目的和具体请求事项。如有多项请求,应分项列出。
  (2)事实部分。应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劳动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以及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情节和后果。
  (3)理由部分。要根据劳动纠纷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阐明申请人对纠纷的性质、被申请人的责任以及如何解决纠纷的看法。
  (4)证据。要尽可能列举足以证明纠纷事实的证据名称、件数或证据线索,并写明证据来源。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3、尾部
  (1)致送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名称。
  (2)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如果是法人应加盖公章。
  (3)申请时间。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程序,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劳动者和企业在发生劳动争议之后,就可以申请调解组织为双方的争议进行调解,申请书中应对双方申请调解的事项以及请求做出说明,调解组织应在收到调解申请后的15天内完成调解。如果双方调解不成,再由仲裁机构进地仲裁。
  
  
  
总结: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程序一、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程序1、申请调解。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2、...#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意义是什么?作用有哪些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意义是什么?作用有哪些?一、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意义是什么?作用有哪些?1、投资估算阶段管理的重要性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对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造价的控制具有纵揽......


·一、子女没有尽赡养义务能分遗产吗?
      一、子女没有尽赡养义务能分遗产吗?有继承权,但其它继承人可以主张分遗产时少分或者不分。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


·缓刑一年会改判拘役么?
      缓刑一年会改判拘役么?已经是缓刑,这种情况一般改不了。只要是构成犯罪则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自首自己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只能作为量刑情节,法院判决没有错误的话既不会改判也不会撤销。对于被判处......


·那些病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那些病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一、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


·国企劳动合同工资如何发放?
      国企劳动合同工资如何发放?国企劳动合同工资按月在月初或者是月中进行发放。工资待遇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的。关于工伤待遇:未定残的享受以下待遇: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用。......


·房屋买卖合同丢失怎么办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由于涉及到的价金比较大,同时也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此时要求当事人之间签订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且日后也是需要妥善保管的,那要是房屋买卖合同丢失的话,此时应......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程序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