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律师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参加民事诉讼,有哪些

  律师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参加民事诉讼,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一、律师以律师身份参加诉讼和不以律师身份参加诉讼有什么不同?
   (一)在民事诉讼中,二者没有什么区别
  因为,二者的代理权限,全部来自当事人的委托。委托代理是指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发生代理权的代理。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二)在刑事诉讼中,二者的区别比较大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一般身份的辩护人不享有此法条规定的后两项权利。律师担任辩护人除了享有一般辩护人的权利外,还有权查阅案件卷宗,其他辩护人行使该权利要经法院准许。另外,在侦查阶段只能聘请律师作辩护人。因此,如果律师不是以律师的身份出现的,则跟普通人一样。
  律师接受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参加民事诉讼,必须具有一定的代理权限,其代理权限依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之间订立的委托代理协议和委托人单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确定。由于律师的代理民事诉讼的权利来自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授权,因而委托人单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决定着律师代理权限范围,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只能在当事人的授权范围内代理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代为诉讼行为。委托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的授权范围内,为诉讼行为和接受诉讼行为,被视为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委托人授予诉讼代理人代理权限,可以授予其一般委托代理权限和特别委托代理权限。一般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只能为被代理人代理一般的诉讼行为,如:代理参加诉讼活动,调查、提供有关证据,参加法庭辩论和调解等等,而不能够处分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特别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不仅可以为被代理人代理一般诉讼行为,并可以根据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对案件的实体问题直接作出决定并明确表态,如:代为提出、承认、变更或放弃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等。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应明确、清楚地写明其授予委托代理人何种委托代理权限。在委托代理人委托参加民事诉讼过程中,由于情况的变化,经委托人与代理律师协商,委托人有权变更律师代理权限,这种变更既可以表现为扩大律师的代理权限,也可以表现为缩小律师的代理权限。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通过出具授权委托书,明确其授予代理律师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权限,可以约束代理律师的诉讼行为,防止代理律师滥用代理权,侵害委托人利益;可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避免因无权代理、越权代理而在民事诉讼当事人与其委托代理人之间产生纠纷。
   二、格式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性别: 年龄:
  住址: 电话:
  受委托人:姓名: 职务:
  工作单位: 电话:
  受委托人: 姓名: 职务:
  工作单位: 电话:
  我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作为我的________________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
  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综上所述,以上详细介绍了律师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参加民事诉讼和不以律师身份参加诉讼的不同之处,这个是需要通过具体情况来分析的。在民事诉讼中,二者是没有什么区别的。但是在刑事诉讼中,二者的区别比较大。代理人需要出示委托书授权律师代理进行民事诉讼,上面还介绍了委托书的格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总结:律师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参加民事诉讼,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一、律师以律师身份参加诉讼和不以律师身份参加诉讼有什么不同?(一)在民事诉讼中,二者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醉酒肇事逃逸处罚是怎样的
      醉酒肇事逃逸处罚是怎样的酒精会麻痹人的大脑,然后做出的行为可能都是无意识的,不经过大脑的。因此,很多时候喝酒都会误事。而要是在醉酒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话,那么更容易发生交通肇事。而......


·法定监护人的顺序:
      法定监护人的顺序:1、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1)祖父母......


·在跟随国家政策这一点上,各地“随波逐流”是正确的,尤其是在醉
      在跟随国家政策这一点上,各地“随波逐流”是正确的,尤其是在醉驾处罚的方面,各地更是严格遵守国家的规定,对醉驾的司机予以严重的处罚。陕西省政府也对醉驾作出了相应的规定,那么,陕西省醉......


·一、夫妻一方有婚外情是不是重婚罪?
      一、夫妻一方有婚外情是不是重婚罪?不算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


·欠钱被告到法院怎么办?
      一、欠钱被告到法院怎么办?欠债被起诉,债务人应当依照判决履行还款义务。债务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可执行财产,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


·非法集资诉讼费谁来出?怎么出?
      当发现自己被卷入非法集资中怎么办?非法集资可是一种违法行为,在遭遇这种一方面担心钱财损失,一方面害怕自己也会作为违法分子受到法律的制裁之时,许多人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可是诉讼费又是一......


律师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参加民事诉讼,有哪些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