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施工合同中未约定延误工期违约金怎么办?

  施工合同中未约定延误工期违约金怎么办?施工合同中未约定延误工期违约金,当事人还是可以依据民法典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
  一、违约金的种类
  违约金可以分为补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补偿性违约金的功能主要是为了弥补守约方受到的损失。惩罚性违约金则除了弥补损失外,还有额外的赔偿以作为对违约的惩罚。国内立法中,所有的违约金均指补偿性违约金,即一旦某一方违约,其需要向守约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实际损失为最高限。如果守约方想要获得实际损失外的赔偿(比如罚款),则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但即便如此,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八十五条之规定,违约金相对于实际损失过高的,违约方仍可要求适当减少)
  二、当事人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对于合同条款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清楚如何处理,我国《民法典》中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对于违约条款约定不明的,若确实存在违约事实,民法典规定以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为基本原则。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关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之规定,明确规定了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所造成的损失即为违约损失,违约金数额一般以给损失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同时损失方负有举证义务,以证明对方有违约行为以及因对方违约给自己所带来的实际损失数额。根据《民法典》及相关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对于施工合同中未约定延误工期违约金怎么办这个问题,我们的答案是,施工合同中未约定延误工期违约金,当事人也是可以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要求违约的一方支付赔偿金的。但我们提醒您注意,虽然当事人最终是可以得到违约金的但违约金的数额一般来说是不会大于实际损失的,所以当事人在签订施工合同时,一定要留意合同对于此项是否有明确规定。
  
  
  
总结:施工合同中未约定延误工期违约金怎么办?施工合同中未约定延误工期违约金,当事人还是可以依据民法典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一、违约金的种类违约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提前准备格外重要
      提前准备格外重要金九银十以后,楼市进入淡季,开发商就要开始准备年底的促销了,各种优惠、特价等等手段都接踵而至。购房者在这个时候就要开始准备考察项目,考察房源等等行动了,越是提前准备......


·财产保全申请人要满足什么条件
      财产保全申请人要满足什么条件在纠纷发生后,要是当事人害怕对方此时恶意让财产不正当的减少,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那么财产保全申请人进行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而具体又......


·车位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
      车位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地下停车位的使用年限有两种情况:1、产权车位车位年限与车位所在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一样长。因此,在购买时可查看开发商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开发商拿到的土地使......


·个人卖股份怎么卖
      视情况而定。公司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收购股东的股权。但是有限责任公司回购股东股权的情形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回购情形不同。公司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的股票: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公司因......


·孩子的监护权到多大 小孩监护权归谁
      孩子的监护权到多大小孩监护权归谁(一)孩子的监护权到多大监护人对孩子的监护权一般是到孩子成年,即年满18周岁,监护终止。监护的终止,设定监护的客观条件自然消失,导致监护的存在成为......


·麻将赌博有哪些处罚措施?
      麻将赌博有哪些处罚措施?赌博被抓,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可以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


施工合同中未约定延误工期违约金怎么办?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