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同居关系解除后财产如何分

  
  
  同居关系的解除,不仅仅只是男女双方分开就好,可能还会涉及到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那么男女之间的同居关系解除后财产如何分呢?同居期间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而一旦同居关系解除的话,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又该怎样确定?下面我们将一一为您解答。
  
  一、同居关系解除后财产如何分
  
  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二、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一切按婚生子女的规定办理。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1) 以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以准许。
  
  同居期间的财产按照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时要与夫妻财产的分割相区分。对于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确定就按照婚生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方式,且继承也是如此。由于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此一旦产生纠纷,处理起来也是比较麻烦的。
  
  
总结:同居关系的解除,不仅仅只是男女双方分开就好,可能还会涉及到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那么男女之间的同居关系解除后财产如何分呢?同居期间所生子女为非...#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打架公安局怎么处理?流程是什么?
      我们现在生活的社会是法治社会,对于我们生活当中发生的基本上一切问题都是可以用我们国家的法律来进行解决的。生活中其实很容易出现打架的现象,对于打架我们国家的处罚往往是有罚金,严重可以......


·离婚儿子给老婆抚养好吗,抚养费如何支付?
      不少夫妻虽然婚姻缔结期间可能并没有太多的情感,但是到离婚的时候对于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却会努力的进行争取,而且还有不少人会质疑,孩子跟着另一方生活会不会存在一些生存上的问题,下面就......


·土建基础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土建基础工程质保期是多久?随着社会发展的不断进步,不少的建筑在城市中也展露身影,为人们增添了便利,当我们看到一栋栋建筑不断的拔地而起的时候就会有一个疑问,那就是一栋土建基础工程质保期......


·旅游纠纷的构成要素有那些?
      旅游纠纷的构成要素有那些?生活水平的提高带来了旅游业的迅速发展,现在很多人都热衷于跟着旅游团出去旅游,比起自驾游跟团出游更加方便,不用操心,但是跟团旅游业也有很多问题,旅游纠纷事......


·城阳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获取形式有哪些?
      城阳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获取形式有哪些?政府的信息公开对身为普通老百姓的我们来说是很有必要的,一方面政府办公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信息公开可以帮助我们了解相关政策与实行进度;另一......


·假释如何申请,假释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犯罪分子如果在服刑期间认真悔过,表现良好,在满足了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申请假释的,那你知道如果要申请假释,应该如何申请吗,它的相关规定有哪些?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为你答疑......


同居关系解除后财产如何分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