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陕西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陕西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一、陕西农村征地的补偿事项
  1、土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时支付给原土地所有者的补偿费用。
  2、安置补助费是指安置被征地单位因征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补助费用。
  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指对被征收农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水井、道路等补偿费。
   二、陕西农村征地补偿的标准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以外其他农用地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土地所在县(市、区)中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土地所在县(市、区)中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一至四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授权,《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青苗补偿费按照被毁青苗的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九十补偿。
  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房屋和其他地上附着物,根据用途、结构、使用年限等因素确定类别、等级和补偿单价,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计价标准。被征收土地上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征地公告发布后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抢种的农作物、树木等,不予补偿。
  综上所述,我们主要为您介绍了陕西农村征地的具体的三项补偿事项,以及对于这三项事项具体的赔偿标准的规定。当然,陕西省内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的不同也会影响到赔偿标准的不同,因此要结合自己本地实际情况予以考虑。将随时为您解答陕西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的问题。
  
  
  
总结:陕西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一、陕西农村征地的补偿事项1、土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时支付给原土地所有者的补偿费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标的物提存债务人债权人的提存步骤有哪些
      标的物提存债务人债权人的提存步骤有哪些标的物提存债务人债权人的步骤和注意事项有哪些?一、提存的标的物有哪些提存的标的物应当是合同规定应当给付的标的物,主要是货币、有价证券、票据......


·结婚后如何迁户?
      结婚后如何迁户?一、结婚后如何迁户?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2、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4、持户籍证明......


·新公司法独立董事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公司里面都会有股东董事监事的规定,属于公司的管理人员。那么关于新公司法独立董事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关于独立董事是独立于公司内部的股东,不再公司里面任职的,于经营者没有任何的联系的......


·赠送股权注册资本增加的方式有哪些?
      赠送股权注册资本增加的方式有哪些?1、增加票面价值增加票面价值,是指公司在不改变原有股份总数的情况下增加每股金额。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达到增加资本的目的。譬如,法定公积金,应分配股利留存......


·一、如果买房子不过户公证行吗?
      一、如果买房子不过户公证行吗房子公证了没过户没有法律效应,公证只是对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原因如下:1、为了想要逃避营业税,暂不过户。这样的房子虽然有了产权,看上去很保险,但仍存在着交易......


·一、已领的失业金怎么退还?
      一、已领的失业金怎么退还?已领的失业金可以到职业部门办理退还手续,新单位办理社保时,公民的失业金就会停止支付,可以依法要求社保在重新参保之前一次性支付你的失业保险金。也即需要退还的只......


陕西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