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转让如何避税
一、公司股权转让如何避税
根据《企
公司股权转让如何避税
一、公司股权转让如何避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实施细则中解释为: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二、中小企业股权变更涉及哪些税收?
1、印花税
股权转让需要征收印花税,其税目为: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0.05%,缴税主体为股权交易双方,公司不缴税。
如果出现公司代缴税金,需要将其从公司账务中剔除。
2、个人所得税(股权出让方为个人的情况)。
股权转让所得,按照税法规定,出让方应将投资溢价部分按照“资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缴纳主体为股权出让方。股权受让方以及公司不缴税。
如果出现公司代缴税金,需要将其从公司账务剔除。
如果股权出让方为法人单位,股权出让时不涉及所得税税金,其所得合并到法人单位收入计算应税所得。
3、增值税
股权转让目前所得不涉及增值税。
三、股权转让时,税金如何计算?
1、印花税
由于目前注册资金属于认缴制,因此在股权变更时,往往出现股权实际转让金额与认缴金额差额较大的情况。
印花税是对合约总额进行计征的,而不是实际交易额。股权转让合同,必须体现股权出让方在公司认缴总额、实缴金额以及股权转让金额。印花税以三者金额最大项作为计税基础,而不是一定是某个金额。
但此约定,在不同的地市,甚至同一税务管理局的不同专管员的认知都不同,存在征收乱象。
2、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基础是“股权增值金额”(=实际转让价格--实际投资金额-股权转让合理税费)。
简单理解,股权出让方原始投入为:100万元,转让价格为120万元,那么出让方股权增值了20万,印花税交了600元(以120万为税基征收),就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39880元。
如果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入,相当于出让方没有从资产转让收益中获益,因此不存在个人所得税。
在实际工作中,税务机关会以出让方转让股份所占公司净资产价值为标准来确定股权转让价格是否合理,如果转让价格低于其股权对应净资产,税务机关可以重新核定成交价格,以此来确定所转让股权公允增值,从而确定其是否应缴个人所得税。核定的最基本的标准就是: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当然,特殊情况下股权转让,低价也会被允许。
上述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一文中有详细规定。
四、股权转让应该注意的问题:
中小企业在股权转让过程中犯得最大的错误有以下几个:
1、公司账面有未分配利润时,直接转让;
股权转让中出现股权增值时,出让股东要根据增值净额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但是其股权对应的未分配利润还是留存在公司里,将来,公司股东进行分配或者股权再转让时,仍需按照“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就出现了双重税负。
建议,在公司账面“所有者权益”大于“实收资本”时,如果股东需要进行股权转让,先分配账面利润,然后再进行股权转让;
2、股权转让出现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时,企业财务人员将缴纳税金计入公司费用。此类支出,列支公司支出,存在企业所得税税收风险;代个人支付税款而列支公司支出,存在个人所得税风险。
综上所述,关于公司股权转让如何避税,我们要注意,在进行避税的时候,股权持有收益和股权转让收益进行转化从是实现避税的前提条件和基础。另外,我们在股权变更的时候,主要是需要缴纳税费是包括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以及印花税等。
总结:公司股权转让如何避税一、公司股权转让如何避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工程结算的法律定义是什么?
工程结算的法律定义是什么一、工程结算的法律定义是什么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工程建设周期长,耗用资金数大,为使建筑......
·分包合同管理程序及标准有哪些?
分包合同管理程序及标准有哪些?一、分包合同管理程序项目经理参与拟定合同草稿项目控制部拟定合同草稿项目管理中心初审合同草稿项目控制部与与分包沟通、洽商合同、确定合同内容,项目经理......
·车险理赔流程与技巧有哪些?
不少车主在购买车辆之后,都会给车辆购买保险,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存在着的保险是不同的,故而职员的收益也是存在着差异的,车主需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加以判断,在购买保险之后,为了避免意......
·新刑法强奸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一、新刑法强奸罪的认定是怎样的?根据2015年实施的新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
·其实各省市的租售同权的政策,目前并没有什么大的改动。其基本适
其实各省市的租售同权的政策,目前并没有什么大的改动。其基本适用条件都是和广州市政府推出的政策是一样的,本省是否要引进租售同权的这一概念,是由当地政府结合本地的实际发展情况因地制宜的......
·仲裁裁决的最终救济方式是什么?
仲裁裁决的最终救济方式是什么?一、仲裁裁决的最终救济方式是什么?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中的一方或双方对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
公司股权转让如何避税
一、公司股权转让如何避税
根据《企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