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北京商标注册转让怎么做?

  北京商标注册转让怎么做? 一、北京商标注册转让所需材料
   1、公司转公司:
  (1)转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协议、委托协议、商标注册(受理)证书。
  (2)受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协议、委托协议。
   2、公司转个人:
  (1)转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协议、委托协议、商标注册(受理)证书。
  (2)受让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协议、委托协议。
   3、个人转个人:
  (1)转让人:身份证、双方协议、委托协议、商标注册(受理)证书。
  (2)受让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协议、委托协议。
   二、北京商标注册转让流程、时间与费用
  1、国家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文件到发出转让受理通知书的时间为1—2个月。
  2、自收到转让受理通知书起4—6个月时间,国家商标局对提出转让的商标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刊登核准公告并发出《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4、商标变更所需时间共6-8个月。
  5、官费1000元/件,代理费各代理公司不同。
   三、北京商标注册转让须知
  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4、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服务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必须一并办理转让。
  5、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应当填写《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6、如果企业注销或个人死亡,在注销或死亡之日起一年内未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则不能再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其商标所有权自然消失。
  7、转让人应将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全部转让,不允许将注册商标指定保护的商品进行部分转让。
  8、转让人用于药品、卷烟、报刊杂志的注册商标,受让人应出具有关部门批准经营的有效证明文件。
  9、转让人如果正在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期内,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方可转让给第三者。
   四、北京商标注册转让合同格式
  全国各地申请商标转让必须须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公布的统一格式的申请书。该申请书可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索取。
  例如:商标权转让方:(甲方)
  商标权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1、转让的商标名称:
  2、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3、商标注册号:
  4、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5、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6、商标权转让方保证是上述商标的注册所有人。等等
  想要知道北京商标注册转让怎么做,就要知道北京商标注册转让的所需材料、流程、时间与费用。另外我们还提到北京商标注册转让的九大注意事项以及合同的格式。所以,您了解了以上知识,就可以轻松办理商标转让。以上就是北京商标注册转让的全部内容,如果这篇文章不能满足您的需求,可以拨打热线联系。
  
  
  
总结:北京商标注册转让怎么做?一、北京商标注册转让所需材料1、公司转公司:(1)转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协议、委托协议、商标注册(受理)证书。(2...#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商标所有人和商标使用人之间签署的对商标使用权利的约定让渡,商标作为一项专利,都要在工商局备案,但作为商品的属性,它又被允许出租出售。那么,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生效......


·工伤恢复后工作安排待遇是怎样的
      一,工伤恢复后工作安排待遇是怎样的工伤后能够正常上班或能继续上班,说明伤情不重,不应另增加工资(即:不能享受工伤工资、又另开一份工资)。如果本应当休工伤,而由于岗位特殊,用人单位根据......


·公司现金支票怎么取钱,有哪些注意事项?
      公司现金支票怎么取钱,有哪些注意事项?公司在交易过程中经常会用到现金支票,现金支票上的金额都比较巨大,使用现金支票的形式会更加简便安全。但是现金支票在日常生活中无法完成购买,一般......


·什么是盗窃罪 盗窃罪如何判处罚金
      对于一般的盗窃行为,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必须要达到了规定的数额之后,才会被认定为犯罪。但如果属于扒窃、入室盗窃等等情况,那此时只要实施了相应的行为,就可以直接认定构成盗窃罪。而在对此......


·林地承包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林地承包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一、林地承包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第八条规定,林地的承包期为70年。承包期届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已经承......


·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是怎样的?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我国明确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它不仅仅局限与我们自然人中。但是法人不......


北京商标注册转让怎么做?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