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有哪些
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有哪些类别? 一、定义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
二、主要行为类别
1、混淆行为
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以种种不实手法对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作虚假表示、说明或承诺,或不当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成果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使用户或者消费者产生误解,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同业竞争者的利益或者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2、虚假宣传
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产品的质量、性能、成分、用途、产地等所作的引人误解的不实宣传。
3、商业贿赂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或者其他能影响交易的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行为。
4、侵犯商业秘密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是指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5、低价倾销
低价倾销行为是指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低价倾销违背企业生存原理及价值规律,在市场竞争中往往引发价格大战、中小企业纷纷倒闭等恶性竞争事件,甚至导致全行业萎缩的严重后果。
6、不正当有奖销售
不正当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以提供奖励(包括金钱、实物、附加服务等)为名,实际上采取欺骗或者其他不当手段损害用户、消费者的利益,或者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7、诋毁商誉
诋毁商誉行为是指经营者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从而削弱其竞争力的行为。
上述分类概括性的描述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别,供您学习参考。这些行为不仅为社会舆论所不容,更会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我国为了规范市场竞争,就特地制订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条文。许多混迹于社会中的人,通过不正当竞争获取短暂利益,但从长远来看不是正途,也必将受到相关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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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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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有哪些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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