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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的程序是怎样的

  合同解除的程序是怎样的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其实都是享有一定的合同解除权的,只不过在行使这种权利的时候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才行,与此同时还有一定的程序要求。那到底合同解除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合同解除的程序是怎样的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合同解除应按如下程序:1、如果解除权以通知的方式来行使,当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到达对方的时候,合同即告解除。解除权是一种形成权,依照合同法规定,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2、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未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依照最高法院刚刚通过的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这个合理期限应该是3个月。二、合同解除后有什么效力原则上合同的解除有溯及力,溯及到合同成立时就失去效力。如果双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了合同,这时就要互负返还财产的义务。请求对方返还财产是一种不当得利请求权,诉讼时效是2年。按照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从合同解除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如果因对方违约而解除合同,不影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违约金责任,但是不能要求实际履行,因为合同一旦解除,实际履行的依据就没有了。当然也有例外情形,解除合同不具有溯及力,如继续性合同。要是当事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此时显然就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而即使是在合法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也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具体合同解除的程序是怎样的,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当然,合同一旦解除,之后也会对当事人产生一定的法律效力,就包括双方互负返还财产的义务。造成损失的,还可以要求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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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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