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是什么?
有一些工作岗位,是充满危险的,职工在工作期间很可能会发生工伤,严重者还会因工死亡。如果职工在工作岗位上死亡,单位会给职工家属一定补偿,包括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抚恤金及慰问金等。其中死亡抚恤金是一次性给足的,那么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是什么?我们通过下面这篇文章了解一下。
一、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是什么?
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 职工发给的费用。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死亡时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我国还规定有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费,参加革命的军人牺牲、病故抚恤费,国家工作人员伤亡、病故抚恤费等。具体发放标准是: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对上述对象中,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增发65元;红军的(不含配偶);增发100元遗属系孤独一人的可增发70元。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抚恤金有何特征?
抚恤金分为两种:伤残抚恤金和死亡抚恤金。抚恤金具有如下特性:
1、抚恤金不纳税。
2、抚恤金不计个人收入。
3、抚恤金不能作为夫妻的财产进行分割。
4、抚恤金只能根据具体情况判定是否可以作为遗产。
抚恤金又称抚恤费,是由国家或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的费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负伤被确定为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的,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应发给伤残职工抚恤金,直至伤残职工死亡时为止。在伤残职工死亡后,已经发放而未用完部分及应当发放部分,属于伤残职工的遗产,可以继承。
由此可见,按照现行法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后,单位会向其家属发放一次性死亡抚恤金。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为职工十个月工资。抚恤金不计入个人收入,也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至于是否能够以遗产来继承,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伤残职工死亡,那么应当按月发放部分,则属于伤残职工遗产,其子女是可以继承的。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有一些工作岗位,是充满危险的,职工在工作期间很可能会发生工伤,严重者还会因工死亡。如果职工在工作岗位上死亡,单位会给职工家属一定补偿,包括丧...#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参与集资诈骗的员工会怎样处罚
集资的现象在社会中其实是比较常见的,企业通过集资能够获得更多的资金,作为集资人后续可能获得来自企业的回报,但是当前也有许多不法分子利用集资这种方式进行诈骗,收敛钱财后携款逃跑,甚至......
·农村宅基地证件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一、农村宅基地证件办理需要哪些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4、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5、房屋测绘报告或......
·工厂倒闭员工赔偿问题有哪些
工厂倒闭员工赔偿问题有哪些法律依据?一、工厂倒闭员工赔偿问题有哪些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第......
·一、离婚财产讼诉费用是怎么规定的?
一、离婚财产讼诉费用是怎么规定的?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人民法院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
·有效的合同要满足的条件?
有效的合同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法律评价当事人各方的合意,在合同效力方面,是规定合同的有效要件来作为评价标准。对符合有效要件的合同,按当事人的合意赋予法律效果,对不符合有效要件的合同......
·建筑工程危险源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建筑工程危险源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是什么一、建筑工程危险管理制度的产生目前我国的建筑业持续快速发展,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但其生产劳动密集型特点形成的安全生产条件使其成为高危行......
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是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