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再审的条件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再审的条件是怎样的 一、民事诉讼再审的条件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 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 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
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 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 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
回避的;
(九)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
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二、提出民事诉讼再审的期限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该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以下情形,应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提出: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4)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六个月期限,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对于案外人申请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可以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申请再审。因《民事诉讼法》已修改,笔者认为,对于案外人申请再审的期限,除了上述条款规定外,还不应超过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最长期限即六个月,因此,案外人申请再审,应为“可以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民事诉讼再审的提出应满足一定的条件,它是当事人发现法院的裁决存在着严重的漏洞的情况下提出来的,提出再审应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生效的判决确实应被推翻,否则法院不会受理,并且再审应于原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内提出,超过这个时间,法院也不会受理。
总结:民事诉讼再审的条件是怎样的一、民事诉讼再审的条件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贷款买二手房的流程是什么
贷款买二手房的流程如下:
贷款买二手房的流程是什么贷款买二手房的流程如下:1、买方要对房子的产权进行调查审定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要注意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有无抵押或共有人等......
·行政不作为提起的行政复议范文的内容有哪些?
行政不作为提起的行政复议范文的内容有哪些?行政不作为提起的行政复议范文的内容有: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信息、案由、复议请求、事实和理由等。行政不作为一般出现在国家工作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
·我国规定什么是知识产权侵权?
我国规定什么是知识产权侵权?一、我国规定什么是知识产权侵权?知识产权侵权的行为,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客观上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财产权或人身权,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侵权行为是对智慧财产......
·股权转让税计算方法是怎样计算的
股权转让税计算方法(一)营业税(2016年5月1日以后过渡到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对股权转让行为征税重新作出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
·物业维权保护合法权益
物业代交钥匙不签订合同不给 业主:我们明年就要收房了,业主本身买的是开发商的房。可交房时,交钥匙却由开发商请的物业公司负责,业主不签合同不交物业费就不能拿钥匙。这合法吗?我们该......
·离婚诉讼的三个阶段是什么?
诉讼离婚可以是夫妻中一方提起的,当然也有可能出现双方同时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情况。由于此时离婚夫妻之间都是因为一些问题而产生了争议,因此就需要当事人对离婚诉讼的相关内容了解清楚,这样在......
民事诉讼再审的条件是怎样的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