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工伤是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因工作的原因而致使受伤,当劳动者被

  工伤是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因工作的原因而致使受伤,当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时,其因受伤所致损失都将由公司补偿。当劳动者因工受伤是首先要进行的就是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工伤认定申请怎么写,以下我们就对相关规定进行说明。
   一、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职工个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书;
  (二)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
  (三)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四)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个人申报的不必提供);
  (五)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属职业病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六)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死亡或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死亡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及事故调查报告书;
  2、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证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要求认定因工死亡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4、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相关处理证明;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6、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事发地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申请书劳动局有统一表格,到时自行填写即可.
   二、工伤认定申请书范本
   工伤认定申请书
  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籍贯,住×××市×××街,身份证号码:×××,是××公司职工。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任××职务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公司职工,于××××年××月被进入该公司,在××岗位工作。在××年××月××日上班时间,发生××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部位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市××医院治疗,诊断为××,现已住院治疗××个月,花费医药费××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条的规定,申请人的受伤属于工伤,鉴于被申请人为主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此致
  ××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工伤认定申请怎么写,受伤劳动者作为申请人,被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申请要对当事人进行简要的介绍,同时也要说明受伤的原因以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公司认定的申请单位为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也就是说工伤认定单位是劳动行政部门
  
  
  
总结:工伤是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因工作的原因而致使受伤,当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时,其因受伤所致损失都将由公司补偿。当劳动者因工受伤是首先要进行的就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公司法侵犯股东权益该如何维权
      公司法侵犯股东权益该如何维权在实践中,侵害股东权益的现象,时常发生,如何维护股东的权益?我国公司法确立了股东权益保护的救济机制。对股东权益保护的机制有两种途径:一是直接诉讼;一是派生......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用益物权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用益物权吗?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用益物权吗?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既有物权消灭的一般事由,如承包地被征用、使用价值丧失等,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定消灭事由......


·雇凶伤人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一、雇凶伤人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雇凶伤人辩护词的内容有:被告人及辩护人的基本信息、案件的基本情况、事实与请求、法律依据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因为经济纠纷、口角纠纷或其他的因素而雇......


·与精神病人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有的人可能在婚后患上了精神病,此时配偶可能会想要离婚。但出于对精神病人的保护,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与精神病人离婚的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到底与精神病人离婚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


·诈骗罪自首派出所受理么
      诈骗罪自首派出所受理么?对于这个问题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要弄清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白什么是诈骗罪以及派出所受理案件有哪些,接下来,将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相关的分析,感兴趣的朋友可......


·贵阳2023年工伤鉴定标准范围有哪些?
      工伤鉴定标准保障了在工作中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受伤者的损失与负担,基于种种实际原因,工伤鉴定标准也是在不断更新变化的,以确保更准确的进行维权与保护,那么贵阳2017年工伤鉴定标......


工伤是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因工作的原因而致使受伤,当劳动者被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