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旅游纠纷如何处理?有哪些

  旅游纠纷如何处理?有哪些纠纷的形式旅游有益身心,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出门旅行。但因为利益的驱使,有些旅行社会在出行前对游客作出很好的承诺但事实上提供的服务却与承诺不服,发生这种情况,双方就会产生纠纷,那旅游纠纷如何处理?我们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一、旅游纠纷的形式:1、游客与景点工作人员发生正面冲突。这类纠纷并不多见,但一旦发生,往往后果严重,影响恶劣。2、游客在旅游景点受到意外伤害。尽管旅游单位不存在主观故意,但主观上存在过失也应由旅游单位承担侵权责任。3、旅行社偷工减料,提供的服务与承诺不符。旅行社提供服务时减少项目,降低档次,比如出发前说好住三星级宾馆,但真正入住的却是又脏又破的招待所;对于景点安排也是蜻蜓点水,半小时甚至十几分钟就草草了事,购物却安排半天时间。4、在景点出售假冒伪劣商品。近几年,旅游购物投诉主要集中在高档商品上,尤其集中在珠宝首饰等产品上。二、旅游纠纷如何处理《旅游法》规定,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以下四种途径解决:双方协商;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协商又称双方和解,即由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双方协商,在自愿平等基础上,本着解决问题的诚意,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交换意见互谅互让,从而协商解决争议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直接、及时、平和,成本较低。但缺点在于无法律上的强制力,一旦一方或双方反悔,则需要通过其他途径再行解决。”有法律人士解释道。调解是指在中立第三方的主持下,通过劝解、疏导等,使双方自愿进行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仲裁,是指当事人根据事先或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第三方裁决以解决争议的—种法律制度。诉讼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通过行使司法审判权来解决争议的一种途径,也是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最终的决定力的途径,只要一方认为有必要,即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相信您对旅游纠纷如何处理都有答案了。
  除了旅行社实际提供的服务与承诺不符双方产生纠纷外,旅游商家将假冒伪劣商品以高价卖给游客是引起纠纷的原因,在发生各种各样的纠纷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来解决纠纷,其中,调解的方式比较简单快捷,被大部分的当事人所选择。
  
  
  
总结:旅游纠纷如何处理?有哪些纠纷的形式旅游有益身心,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出门旅行。但因为利益的驱使,有些旅行社会在出行前对游客作出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身份证异地办理条件有哪些?
      生活中,不少在异地的朋友都因为粗心大意而丢失了身份证,给自己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麻烦。此时,您可以考虑在异地补办一张身份证。那么,身份证异地办理条件有哪些呢?为了解决您的疑问,我们特......


·质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时间
      质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时间一、什么是质押合同?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有相似之处,关键是担保期限内担保......


·未申请工伤认定是否是工伤鉴定
      未申请工伤认定是否是工伤鉴定1.不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


·深圳社保基数怎么算?
      随着经济的发展趋势,越来越多的人前往一线城市发展。当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生产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社保是劳动者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那么深圳作为改革开放后的经济特区,您......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怎么认定?
      一、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怎么认定?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即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1、“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根据这......


·关于幼儿园股东协议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关于幼儿园股东协议书范文是怎么样的?一、关于幼儿园股东协议书范文是怎么样的?甲方: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乙方: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丙方: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


旅游纠纷如何处理?有哪些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