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赔付流程是怎样的?哪些情况不属于赔付范围
先行赔付流程是怎样的?哪些情况不属于赔付范围 一、先行赔付的定义
所谓先行赔付,就是当经营者不在的时候,消费者可以向市场主办单位提出赔偿,然后再由市场主办单位对经营者进行追偿。
只要消费者的理由是正当而且充分的,市场主办单位就应站在消费者一边--即使经营者在的时候,但如果不能实现赔偿的话,市场主办单位应该想尽各种办法,要求经营者予以赔偿,实在不赔偿的时候,主办单位有义务保护消费者权益,满足消费者的索赔要求。
也就是说,消费者在无法获得应承担实体义务的经营者赔偿时,可以向一个相关第三人索赔,再由该第三人向应承担实体义务的经营者追偿的一种售后服务体系。
二、先行赔付流程
(一)由买家发起先行赔付申请:
通过邮件或电话方式,联系客服中心。
(二)相关资料核实:
客服中心对相关事情进行核实,如有必要买家需提供相关的商品检验证明。
(三)核实结果告知、先行赔付:
如属于商户的责任,按照订单金额对买家进行全额赔付。所赔款项将汇至买家指定帐号。
三、哪些情况不属于赔付范围?
下列情况不属于先行赔付范围:
(一)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且无新情况、新理由的。
(二)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行政机关已处理的。
(三)消费者知道或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质保期限的。
(四)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
(五)经营者之间购、销活动的纠纷。
(六)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以上内容就是关于先行赔付流程是怎样的,以及哪些情况不属于赔付范围的具体介绍。先行赔付需要由消费者自身提出申请,如果经核实符合索赔的情况,那么主办单位将对其进行相应的赔偿。如果提出的申请情况在我们上述整理的范围内的,将不对其进行先行赔付。
总结:先行赔付流程是怎样的?哪些情况不属于赔付范围一、先行赔付的定义所谓先行赔付,就是当经营者不在的时候,消费者可以向市场主办单位提出赔偿,然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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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赔付流程是怎样的?哪些情况不属于赔付范围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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