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滥用职权罪的认定

  第一,我国刑法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是同样的量刑,依据主观恶性不同应当受到不同惩罚的理论以及罪刑相适应原则,滥用职权罪的主观方面应当和玩忽职守罪的主观方面相同,刑法犯罪构成的理论认为玩忽职守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这在刑法理论界已经没有什么争议,依照逻辑推理,滥用职权罪的主观方面也应当是过失。

  
  第二,根据我国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判断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还是过失,应当以行为人对其实施的行为的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为标准,而不是以行为人对行为本身的心理态度为标准。例如交通肇事罪,行为人对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本身是明知的、故意的,但是对于违反交通运输法规行为造成的结果却是过失的,因此我国刑法在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理论上,认定其主观方面是过失。在滥用职权罪中,行为人对于自己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也是故意的,但是对于重大损失的发生,却是其不希望看到的,其对于结果的发生也是过失,和交通肇事罪相比滥用职权罪也应当是过失犯罪。

  
  第三、滥用职权罪的罪与非罪的界限为造成的结果是否达到最高人民检察院1999年9月16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中的“重大损失”,即(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2)造成直接损失20万元以上;(3)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5)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6)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也就是说,滥用职权罪的危害结果是属于犯罪构成要件的危害结果。根据我国刑法总则第十五条以及刑法分则条文的有关规定,过失犯罪均以发生特定的危害结果为构成要件。

  
总结:第一,我国刑法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60万判几年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60万的,根据法律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


·要怎么样的受伤程度才构成故意伤害罪
      怎么样的受伤程度才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认定要求是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程度,包括轻伤、重伤及死亡,但如果造成的是轻微伤的情况,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进行处罚的。故意伤害罪的伤害认定,并......


·利用婚姻诈骗怎样写起诉书?
      利用婚姻诈骗怎样写起诉书?一、利用婚姻诈骗怎样写起诉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


·一般的离婚程序多少时间?
      离婚生活中经常遇到的情况,因为在法治社会中双方如果出现很大的矛盾或者其中一方出现出轨等情况,都会果断选择离婚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在离婚的时候都会按照婚姻法中的相关规定来进行,才能保障......


·夫妻离婚什么情况有赔偿
      夫妻离婚什么情况有赔偿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出于过错侵犯了对方因配偶关系而产生之权利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在离婚时,过错方对无过错方所受的损害应给予相应的赔偿。《......


·女方出轨提出离婚要赔偿吗?
      女方出轨提出离婚要赔偿吗夫妻感情破裂决定离婚的,一方有过错,并且属于法定情况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赔偿。所以,因为一方出轨离婚,而出轨是对另一方的不忠诚,属于过错,因此,无过错......


滥用职权罪的认定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