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土地使用证40年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40年到期怎么办? 一、土地使用证40年到期怎么办?
  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法: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如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2、地籍调查
  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至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3、土地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土地使用证40年到期怎么办?土地使用证到期后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续签,如果土地使用者没有申请续签,土地使用权会被国家收回。国家除了因为公共利益所需可以收回土地外,都要对土地使用者的续签申请予以批准。
  
  
  
总结:土地使用证40年到期怎么办?一、土地使用证40年到期怎么办?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法: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无过错离婚是什么意思?
      我们发现现在多数夫妻离婚都是因为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过错行为,从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走向离婚。但同时我们也不能忽略了也是有无过错离婚的情况,那究竟无过错离婚是什么意思呢?法律中又是......


·申请管辖权异议可以邮寄吗?
      申请管辖权异议可以邮寄吗?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可以邮寄给法院,法院收到申请书后会依法做出裁定,对裁定不服,可以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


·犯罪嫌疑人涉嫌盗墓至少判几年
      犯罪嫌疑人涉嫌盗墓至少判几年?盗墓这种行为至少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有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


·一、致一人死亡重大交通事故赔偿是什么?
      一、致一人死亡重大交通事故赔偿是什么?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


·年买房贷款没办下来可以解除合同吗
      在按揭贷款购房的时候,一般会先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再去银行申请办理购房贷款。那要是在办理按揭贷款买房的时候,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贷款办不下来。此时买房贷款没办下来可以解除合同......


·夫妻离婚孩子怎样判
      夫妻离婚孩子怎样判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不是仅根据经济状况来判决的。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


土地使用证40年到期怎么办?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