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鱼塘征收有什么赔偿标准

  鱼塘征收有什么赔偿标准众所周知,拆迁赔偿的标准在不同的地区会有所区别,这主要是由于各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均衡。同时,拆迁赔偿也会因原有地的性质而有所区别,比如农田、鱼塘等。那么,鱼塘征收有什么赔偿标准?律师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鱼塘征收补偿标准对于征用鱼塘的补偿标准,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二、现有鱼塘征收补偿标准虽然目前对于鱼塘征收补偿没有统一的标准,但是在不少地区都出台了相关的标准规定。按照重庆潼南市规定,:1、土地补偿费,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梓潼街道办为一类地区,标准为每亩17000元,其中征地款80%用着失地农民农转非进社保市级统筹基金,20%用着社集体统一发展产业或分配。2、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坟墓除外)实行综合定额补偿,以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扣除农村宅基地的面积为准,标准为每亩18000元,由社集体参照相关文件标准补偿分配。3、专用鱼池按水面积计算补偿(含鱼苗损失),其补偿标准参照蔬菜类标准执行,蔬菜类(含经济作物类)标准为每亩2500元计算补偿费。鱼塘坎,按条石结构每立方米120元,片石(砖)结构每立方米100元进行补偿,集体改田改土堡坎不予补偿。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鱼塘征收有什么赔偿标准”的相关回答。鱼塘征收目前的赔偿标准在各地区之间并不统一,有些地区可能会依据鱼塘中鱼类品种、鱼塘面积进行赔偿。有些则直接参照蔬菜类标准,因此需要到当地的国土局进行咨询。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网站专业律师们。
  
  
  
总结:鱼塘征收有什么赔偿标准众所周知,拆迁赔偿的标准在不同的地区会有所区别,这主要是由于各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均衡。同时,拆迁赔偿也会因原有地的性...#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通过划痕险全车喷漆可行么?
      通过划痕险全车喷漆可行么?现在小汽车已经十分普及,人们买到新车后,要上一系列的商业保险,比如车损险、划痕险及三者险等。对于新手来说,购买划痕险十分必要,这样车子有了磕磕碰碰,车主可以......


·交警无法认定事故责任怎么办呢
      交警无法认定事故责任指的是说,交警根据现有的证据来看,没有办法证明,到底是事故发生的哪一方存在的主要的过错,没有办法确定到底由谁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实践中存在的一个难题。当出现交警无......


·美容院怎么算非法集资罪?
      在生活中,经常有许多机构会利用客户资源诈骗钱财,一般骗取50万元以上就可以算作非法集资了。这种非法集资的行为是十分恶劣的违法行为,会对社会造成伤害,并且损害别人的权益。受害者被骗之后......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机关在实施危害社会公众的行为之后,当事人若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受到了侵害,可以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遵照流程得到赔偿,在被判处承担国家赔偿责任之后,责任主体需要在法定的国家赔偿义务......


·婚姻双方分居三年会自动离婚吗
      婚姻双方分居三年会自动离婚吗如果因感情不合分居两年以上,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离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实破裂。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


·欠债人欠债不还应该怎么办
      欠债人欠债不还应该怎么办一、欠债人欠债不还应该怎么办如果因欠债人欠债不还而发生了债务纠纷,对于纠纷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但是债务纠纷中一些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


鱼塘征收有什么赔偿标准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