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哪些商品房不可以购买

  哪些商品房不可以购买 一、哪些商品房不可以购买
  我们购买商品房,选房时一定要注意开发商的资质和有无违规销售的情况,哪些商品房不能买呢,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未按规定的现售条件现售商品房的;
  2、未按规定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的;
  3、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的;
  4、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的商品房的;
  5、分割拆零销售商品房住宅的;
  6、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
  7、未按规定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管理办法》的;
  8、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
  以上这些类型的商品房最好不要买,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我们在选房时,一定要谨慎审查开发的资质与销售行为,发生纠结应该及时收集证据。
   二、开发商现房销售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自行销售商品房,也可以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什么条件?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商品房才能现售。法律法规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如果商品房涉及拆迁的,必须安置好拆迁人。
  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我们在购买商品房现房时,一定要仔细审查开发的售房是否符合条件,如果发生纠结,应该及时处理,必要时还可以咨询一下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
  
  
  
总结:哪些商品房不可以购买一、哪些商品房不可以购买我们购买商品房,选房时一定要注意开发商的资质和有无违规销售的情况,哪些商品房不能买呢,总结起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1、14岁童工可以找什么工作?
      1、14岁童工可以找什么工作?14岁属于童工,法律规定,未满十六周岁的为童工,任何用人单位不得雇佣,所以14岁是不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


·法律援助劳动仲裁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援助劳动仲裁的条件有哪些?一、因劳动争议仲裁而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应该是职工个人)可以向所在地的区、县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1)身份证或......


·律师民事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民事诉讼流程是怎样的?律师民事诉讼流程是怎样的?对于普通人来说总会有一些特殊的时候,特别是当有些人需要打官司,但是又不能随意的在一个地方选择一个法院,因为这是法律上的诉讼管......


·对于合法征地有哪些程序?
      对于合法征地有哪些程序?其实在我们日常的生活中,经常能够看到一些征收土地的相关标准政策,并且如果我们再遇到这样的相关报道的时候,可能想要了解的更多,那么合法征地有那些程序都有哪些......


·行政处罚过重撤销都有哪些规定?
      行政处罚过重撤销都有哪些规定?行政处罚是我国在行政上的执法的一种手段,这类案件虽对社会造成一定的扰乱社会秩序或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但对我国的其他公民或团体未造成较为严重的伤害。不......


·劳动合同纠纷与雇佣合同纠纷的区别?
      1、主体资格的不同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劳动合同的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然人)。主要指:(1)国内的各种类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劳动者;(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哪些商品房不可以购买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