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公证继承该如何办理?
土地使用证公证继承该如何办理? 一、需要的材料
1、遗嘱及其真实性证明
2、原土地使用权人的全体继承人名单,若有第一程序(配偶、父母、子女)的,不必提供第二程序的
3、无其他继承人、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或遗嘱指定剥夺其他继承人继承权的证明
4、行使继承权的继承人的身份证、婚姻情况证明
5、土地使用证原件、土地出让合同原件
二、办理办法
继承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公民所有的房屋可以作为遗产,法律对于继承人继承农村房屋无限制,故农村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可以由城市户口的继承人继承。实践中,公证书确认城市户口的继承人继承农村房屋亦为房屋主管部门变更登记所接受。
1、继承人之间对遗产继承权及继承份额存在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继承纠纷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来办理房屋继承及变更土地使用权人。
2、继承人之间对遗产继承权及继承份额协商一致,继承人应当共同到不动产(房屋)所在地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
先要区别所继承的农村房屋是家庭共有还是夫妻共有,再要看是原始取得还是继受取得。申请人除了向公证处提交集体土地使用证外,申请人还要向公证处提供建房审批表。所有继承人应当共同向公证处提出申请。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此外还要向公证处提供村(居)关于被继承人的死亡、亲属关系证明、房屋现状照片等。依据不同的继承情况,公证处还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特别是对于土地使用证必须是原件才可以。如果继承土地使用证的涉及人员较多,且有纠纷发生难以协商解决的,可以携带起诉状到法院起诉以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归属问题。
总结:土地使用证公证继承该如何办理?一、需要的材料1、遗嘱及其真实性证明2、原土地使用权人的全体继承人名单,若有第一程序(配偶、父母、子女)的,不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继承权的法定丧失情形有哪些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丧失继承权的事由,有以下四种: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也不论是否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
·贷款诈骗罪的客观方面是什么
贷款诈骗罪的客观方面是什么贷款是指作为贷款人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因为贷款产生的诈骗行为也日益增多,严重威胁我国金融管理信贷......
·没有公证自己手写的遗嘱有效吗?
没有公证自己手写的遗嘱有效吗只要遗嘱是真实的,且没有其他公证遗嘱或者设立时间在这份遗嘱之后的遗嘱,手上的这份遗嘱就有效,没有问题,起诉的话能胜诉的。记得一定保管好遗嘱原件!这是关键......
·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成立公司的流程?
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成立公司的流程?诚如您所知,成立一个公司注册资金是其成立的基础。但是入股公司的除了有直接的货币外还可选用其他的非货币形式的资产作为入股的凭证,土地使用权就是......
·一、店面出租甲方违约违约金怎么算?
一、店面出租甲方违约违约金怎么算?店面出租甲方违约违约金的计算按照合同当中约定的进行处理,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
·处理非法集资案件规定的时间是怎样的?
非法集资案件在司法实践中是比较常见的,为了保护各方的权益,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必须遵守处理非法集资案件规定,在限定的期限内完成侦查、审理以及处理集资款额等事项,由此方能维护司法正......
土地使用证公证继承该如何办理?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