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质量保函、维修保函的法律效力

      质量保函(Quality Guarantee),也称为“质保函”、“维修保函”,是指应供货方或承建人申请,向买方或业主保证,如货物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而卖方或承建人又不能依约更换或修理时,按买方或业主的索赔予以赔偿的书面文件。承诺申请人提供的产品/服务质量在一定时期内(即保修期或质保期)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及质量标准而提供的担保。
    类似的还有银行保函(又称保证书,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担保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其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时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或经济赔偿责任。现阶段最常用的保函为:投标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预付款保函。
    质量保函适用于:
    1、适用于工程承包、供货安装等合同执行进入保修期或维修期、业主或买方要求承包方、供货方良好履行保修义务的情况。
    2、在工程承包、供货安装等项目进入保修期或维修期后,业主、买方为避免工程、货物的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而承包方、供货方不愿或不予进行修理、更换和维修,造成自身损失,往往要求承包方或供货方在履约保函期限届满前提供质量保函,对其在保修期内的行为进行约束。
    在进出口贸易中,进口商为了确保货物品质符合要求,往往要求出口方提交质量保函,即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交货,若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规定,由出口方负责退换或补偿损失;否则,由保证人进行赔付。质量保函的担保金额一般为合同金额的5%--10%,有效期由双方根据交易需要协商确定。
  质量保函示例
开具日期:________
致:_____________ (甲方名称)
    ____________号合同质量保证金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 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人)于__年__月_日就______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________,签订的 号合同的质量保证金。
  _______银行(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____________(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_______(金额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5%。
并以此约定如下:
  1.承包人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换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违约),只要贵方确定,无论承包人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的书面违约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不超过上述累计总额的金额和按该通知中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2.本保证金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无论任何人以何种理由提出扣减现有或未来的税费、关税、费用或扣款,均不能从本保证金中扣除。
  3.本保证函的规定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义务。今后任何对合同条款的修改、贵方在时间上的通融、其他宽容、让步或由贵方采取的除了本款以外都适用的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删除或其他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证函项下的责任。
  4.本保证函在本合同规定的质保期满前完全有效。
谨启
出证行名称:_________
签  字: __________
(印刷姓名和职务)___________ 
公  章: _______________
    银行质量保函示例“
开具日期 :
致 地址
根据 缔结编号为_    _ : : 年 月 日 公司(以下称“卖方”)与 (以下称“买方”)所 的设备销售合同(以下称“合同”),买方应向卖方支付人民币 ___________(RMB_______)作为合同的第____次付款。
我行,应卖方要求,开立以买方为 受益人的,总额不超过合同设备总价百分之___(___%),即人民币_____(RMB______)的 银行保函。 本保函构成我行的如下担保责任:我行在此不可撤销地保证,一旦收到买方的书面文件,并 由安装工程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书面确认, 证明卖方所提供的设备未能达到该合同所订的 各项技术指标及要求,立即向买方无追索地支付上述质量保证金。 本保函自 生效,保证期至 起一(1)年或设备最 终工厂出货并到货查验合格后的十八(18)个月终止,以两者中较早者为准,但最迟不得晚 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所有索赔必须以书面形式于保证期终止日或之前送达我行,否则, 我行将不负任何责任。 本保函到期后,请将其退回我行注销。
出证银行名称: 签 公 字: 章: __________
总结:质量保函(QualityGuarantee),也称为“质保函”、“维修保函”,是指应供货方或承建人申请,向买方或业主保证,如货物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哪几种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哪几种土地使用权的获得方式很多,其中一种就是通过出让的方式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多种,您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和需要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土地使......


·故意毁坏财物罪浙江省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故意毁坏财物罪浙江省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一、故意毁坏财物罪浙江省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法院处理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据是《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


·贷款担保人怎样不承担责任?
      贷款担保人怎样不承担责任?若是借贷者自己偿还了债务此时贷款担保人就不需要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


·死者的存款是定期而且约定到期自动转存
      死者的存款是定期而且约定到期自动转存如果死者生前在银行存款是以定期的形式存的,而且约定到期自动转存,那么这笔钱在到期之后就会自动转存,转存的利率按照到期日银行官方挂牌利率进行计算......


·员工医疗期满公司辞退怎么赔偿?
      员工医疗期满公司辞退怎么赔偿?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


·指示交付适用金钱之债吗
      指示交付适用金钱之债吗(一)概念占有改定是指在动产交易中,出让标的物时,出让人基于生产、生活的需要仍需继续占有动产,此时双方可以通过协议,使受让人取得动产之间接占有,以取代现实交付而......


质量保函、维修保函的法律效力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