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康复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因为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受伤的,此时需要及时对受伤的人进行治疗,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害。而伤者治愈之后,就会涉及到对事故处理的问题,其实主要就是对赔偿的处理,其中包括了康复费的赔偿。那您知道交通事故康复费赔偿标准是什么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康复费的赔偿标准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2款的规定,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没有像医疗费、误工费等用专条规定具体标准,因此,审判实践中要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2款为依据确定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用。
  重点是把握在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阶段,哪些康复费用是实际发生的,并且是必要的。只有既是实际发生的,又是必要的康复费用,赔偿义务人才应该负责赔偿。凡是没有实际发生的,或者虽然实际发生,但不是必要的,赔偿权利人都无权要求赔偿。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的规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仅指为使受害人遭受损害的器官功能重新恢复而进行的训练,包括物理疗法、语言治疗以及作业疗法中的功能训练(认知功能训练,手足功能训练)所支付的费用。
  至于心理治疗、职业疗法所支付的费用不包括在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之内。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而遭受的心理痛苦而需要心理治疗所需要的费用,可以通过追究赔偿义务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方式得到补偿。
  二、什么是康复费
  康复费,是指对残疾受害人进行康复治疗所需的。康复,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界定,是指综合地、协调地应用医学的、教育的、社会的、职业的各种方法,使病、伤、残者(包括先天性残)已经丧失的功能尽快地、能尽最大可能地得到恢复和重建,使他们在体格上、精神上、社会和经济上的能力得到尽可能的恢复,使他们重新走向生活,重新走向工作,重新走向社会。
  康复治疗的方法主要包括:
  (一)物理疗法。
  (二)作业疗法。
  (三)语言治疗。
  (四)心理治疗。
  (五)心理康复。
  (六)职业疗法
  (七)传统康复疗法。
  
  
  
总结:因为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受伤的,此时需要及时对受伤的人进行治疗,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害。而伤者治愈之后,就会涉及到对事故处理的问题,其实主要就是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根据法律规定怎样才能不交社会抚养费?
      根据法律规定怎样才能不交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用,实际上就是对于超声这种行为所进行的一种处罚,他是不能够不交的。拒绝社会抚养费后果根据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当......


·地铁拆迁房屋和其他公益拆迁有区别吗?有没有补偿标准?
      一、地铁拆迁房屋和其他公益拆迁有区别吗?有没有补偿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


·物业费滞纳金合法吗 不交物业费有什么后果
      收取物业费滞纳金合法吗物业公司没有权利收取滞纳金,但可以要求你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滞纳金,指针对不按纳税期限缴纳税款或者不按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款项一定比例的金......


·不同区域相同公司名称侵权吗
      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看,如果一方企业名称具有一定知名度则构成侵权,反之则不构成。企业名称是区别于不同市场主体的标志,其中字号是区别不同企业的主要标志。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律的相关规定,......


·如果商业车险买了几天可以退吗
      如果商业车险买了几天可以退吗一、商业车险退保条件?保险合同生效后可以退保,但是需要条件的。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由于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的特殊形式与内......


·父母离婚两个孩子抚养费是多少
      一、父母离婚两个孩子抚养费是多少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根据《关于人民法......


交通事故康复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