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贫困证明怎么开具?

  我国为了帮助一部分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政策,但是,我们在进行申请相关的奖学金或者助学金的时候,一般是需要开具贫困证明的。那么,贫困证明怎么开呢?其实,在我们进行开具的时候,是有一定的格式的要求的。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贫困证明怎么开
  
  1、贫困证明中要求明文出现贷款人名字,并且要求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完全一致,不能用同音字、不规范简写字代替,不能有错别字。贷款人名字不得涂改。
  
  2、贫困证明要求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级主管部门公章。其中有效的公章有: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市民政局。城市居民可以是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公章。注意村民委员会的公章无效、单位公章无效。贫困证明尽量不出现两个或以上公章。
  
  3、贫困证明中明文出现“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国家贷款”字样。
  
  4、贫困证明要求用材料纸或文稿纸,且用钢笔或水性笔书写,用圆珠笔书写无效。
  
  二、大学生贫困证明范本
  
  兹有我乡(镇)(居委会等)×××(父母亲姓名)之子(女)×××(学生姓名),于××年××月考入贵校学习。由于×××原因(每个家庭的具体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希望学校、银行能为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居委会等(公章)
  
  ××年××月××日
  
  三、大学生助学贷款政策
  
  1、贷款期限
  
  国家助学贷款期限由原来的“学制加6年,最长不超过10年”调整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
  
  2、还款宽限期
  
  按照原政策规定,借款学生毕业后需自己承担利息,并开始还款,但有两年的宽限期,在这期间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本金。而现在这一宽限期由原来的两年调整为三年。
  
  3、利息补贴
  
  借款学生正常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但需及时向经办机构提供书面证明,待审核后,报经办行确认,继续攻读学位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全额贴息。
  
  另外,借款学生在校期间若因患病等原因休学,应向经办机构提供书面证明,然后经办机构向经办行提出申请,通过审批后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也由财政全额贴息。
  
  4、贷款代偿
  
  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以及经济收入特别低的借款学生,若确实无法偿还贷款,可向经办机构提出救助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经核实后可启动救助机制为其代偿本息。
  
  综上所述,关于贫困证明怎么开这个问题,我们在进行开具的时候,一定要将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交代清楚,而且需要加盖公章。在进行撰写的时候,还需要注意,是不能有错别字的,而且贷款人名字不得涂改,一般是需要用钢笔或水性笔书写的。
  
  
总结:我国为了帮助一部分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政策,但是,我们在进行申请相关的奖学金或者助学金的时候,一般是需要开具贫困证明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公司股份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股份变更流程是怎样的一、公司股份变更流程是怎样的1、公司去工商部门领取公司变更申请书的有关表格(包括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根据他们的要求进行手填或印有关文件并加盖公章或股东......


·一、在徐州买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一、在徐州买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1、根据新的房贷政策的调整,在新的房贷政策的细则要求要进一步提高第二套房的贷款比例和贷款利率,也就是说在新的房贷政策下二套房首付比例会上调,根据新的......


·非讼的债务催收方式有哪些
      非讼的债务催收方式有哪些一、非讼的债务催收方式有哪些1、电话催付电话催付在收帐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其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什么样的人在使用它。电话催款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刑事案件申诉主体的义务有哪些
      如果当事人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表示不服的话,则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申诉,但此时一般是向作出生效裁判、决定的机构提出,同时刑事案件申诉主体也有一定的义务。那到底刑事案件申诉主体......


·版权转让合同中可以转让哪些权利
      版权转让合同中可以转让哪些权利一、版权转让合同中可以转让哪些权利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中可以转让的权利有以下: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


·小偷小摸犯罪吗,小偷小摸算犯罪吗
      公交车上,商场里,我们经常看到有的人在摸人家的包包,这也是属于盗窃行为中的一种,但往往偷到的东西价值不是很大,因此有人就认为小偷小摸不属于犯罪行为,那到底小偷小摸犯罪吗?请跟随徐爱......


贫困证明怎么开具?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