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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问题公示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问题公示 一、记账式债券
  记账式债券是指将投资者持有的债券登记于证券账户中,投资者仅取得收据或对账单以证实其所有权的一种债券。
  记账式债券是无实物形态的债券,利用账户通过电脑系统完成债券发行和交易及其兑付的全过程,我国1994年开始发行。记账式债券可记名。可挂失,可上市流通安全性好。
  记账式国债是在电脑账户中作记录。在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为证券投资者建立电脑证券账户,因此,可以利用证券交易所的系统来发行债券。我国近年来通过沪、深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发行和交易的记账式国债就是这方面的实例。如果投资者进行记账式债券的买卖,就必须在证券交易所设立账户。所以,记账式国债又称无纸化国债。
  记账式国债具有成本低、收益好、安全性好、流通性强的特点。
   二、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相关问题公示
  为防范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的托管风险,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托管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则,现就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托管和开户问题再次公示如下:
  1、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我公司)对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的托管已实现了电子化记账方式。因此,投资人在认购企业债券时,应首先通过债券承销机构在我公司或直接在具备办理企业债券二级托管条件的债券承销机构处开立一级或二级债券账户,所认购的债券应在该债券账户中记账托管。
  2、已经开立有上述债券账户的投资人在认购企业债券时不必再重新开立新账户,使用已有账户即可;所有在相关债券发行章程中列出的债券承销机构均可代投资人在我公司开立债券账户;目前,具有对所承销企业债券办理二级托管条件,可直接为投资人开立债券账户的机构有(具体每只债券有不同的可直接为投资人开立债券账户的机构,见该只债券的发行章程):长江证券公司、国泰君安证券公司、中银国际证券公司、中信证券公司、国信证券公司、华夏证券公司、银河证券公司、东吴证券公司、长城证券公司、申银万国证券公司。以上机构名单如有变化,将在“中国债券信息网”上及时公布。
  3、在我公司开立一级债券账户的投资人,除可直接向代为开户机构查询债券托管余额外,还可以通过我公司电话语音查询系统查询。查询方式:拨打电话010―88087930,按语音提示操作查询,查询时间为工作日的10时至16时。通过电话语音查询系统查询的债券余额应与结算代理人或承销机构提供的债券余额相等。如有异议,投资人应立刻向代为开户的机构进行询问,也可向我公司反映。
  4、在具备办理企业债券二级托管条件的机构处直接开立二级债券账户的投资人认购债券后,除可直接向该机构查询托管余额外,还可通过电话语音查询系统查询。查询方式:拨打电话010-66005000,按语音提示操作查询,查询时间为工作日的0时至17时。通过电话语音查询系统查询的债券余额应与具备办理企业债券二级托管条件的机构提供的债券余额相等。如有异议,投资人应立刻向该机构进行询问,也可向我公司反映。
  5、投资人如发现仍有债券承销机构开具已停止使用的“企业债券托管凭证”时,应拒绝接受并向我公司反映。(联系电话:01088087970)。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是从记账式债券发展来的,债券的种类很多,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的出现也是公司债发展的必然结果,它既维护了债权人的利益,也保护了发行人。我国关于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的相关法规也在不断完善中,选择了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的企业可以参照当前发布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托管业务规则》正确的行驶自己的权利,合理合法的为公司融资,支持公司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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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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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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